圖:黎智英曾表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會做違法行為,但被控方質疑是「作口供」。\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141日審訊。控方引述黎在節目及專欄多次表示會繼續做以前做的事情,以及即使要承受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後果,也要讓《蘋果》繼續營運。黎辯稱當時想繼續做「合法範圍內的事」,但「國安法的紅線太模糊」。法官質疑黎想「打擦邊球」,黎同意。
聽審者叫囂事件 警方跟進
控方在開庭時表示,前日庭上有人在散庭後高叫口號,控方提醒每位在法庭內人士,都應尊重法庭,遵守法庭規矩、保持莊嚴。法官杜麗冰指出,當被告及其他人仍在法庭內時,公眾人士不得擾亂法庭程序,必須保持絕對的安靜,否則會被叫離法庭不得再次入內,保安亦會記錄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控方指警方已識別擾亂法庭秩序人士的身份,將就此事與保安聯絡。
控方展示黎於2020年9月27日在其《蘋果》專欄「成敗樂一笑」刊登名為「繼續打壓香港 還是以身報國?」的文章,控方指黎在文中提到《蘋果》會「照常運作」,黎同意,稱「照常」不代表仍繼續做全部以前所做的事情,因為那些事情會違反香港國安法。
杜麗冰關注黎於文中指「警方大肆搜查檔案文件是警權侵犯新聞自由」,以及「警方修改《警察通例》的『傳媒代表』定義是『違憲』」,質疑黎的評論明顯基於錯誤事實,黎否認其指控無事實根據,說「當時《蘋果》是第一間被200名警察搜查的媒體」。法官李運騰指《星島日報》以往亦曾被廉署搜查。控方指黎要煽動公眾對警隊的憎恨,黎否認。
控方再展示黎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多份Livechat節目的謄本。黎曾在節目中表示「自己與外國人說話會惹上大麻煩,因為這等同和外國勢力勾結」、「但很多人對我有期待,我必須要堅持我們一直在做的事情」。
控方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在不同場合重複表示,儘管知道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後果仍會如常做一直在做的事情。黎稱自己會繼續做「合法範圍內的事情,但國安法的紅線太模糊,所以我承受觸碰國安法紅線的風險」,強調自己不會做明確被視為犯法的行為,說「瘋了才會,我不是白痴」。李運騰指黎試圖「打擦邊球」(Playing the edge ball),黎同意,稱如果紅線清楚,自己就不會「打擦邊球」。
控方又指黎多次在Livechat中與節目嘉賓討論美國及西方國家對華科技禁運及「制裁」,黎稱「只是陳述事實,當時制裁已經發生」。控方又指黎曾表示「現在還不算太晚,我認為首先要制裁中國晶片」,質疑黎不只是想「陳述事實」,而是希望繼續對華科技「制裁」,黎稱未曾說過。
認曾促美國制裁選舉主任
控方又展示黎於2020年8月7日着徒弟李兆富刊登的Twitter帖文,帖文轉發《蘋果》報道特區政府官員被美「制裁」的新聞,黎在帖文稱「那些DQ參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應否為決定負責任?」控方指黎主張選舉主任應被「制裁」,黎一度回答「Yes」,辯方指黎說「Yes, no, yes」控方指「Yes, well, yes」。控方再指黎在香港國安法後多次主張對香港及中央官員「制裁」,黎稱只是認為那些人該負責任,沒提到「制裁」。
案件後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