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關因應近日有內地旅客攜帶未完稅日本煙入境香港,針對情況採取行動,於過去兩星期加強執法,在機場破獲20宗有關案件,拘捕21名內地人士。由於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行動中,已有5名旅客被判決3至6個月監禁,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呼籲旅客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亦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旅客於入境時需向海關人員申報所攜帶香煙數量及繳交稅款。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