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魁满要闻 十年遭受歧視辱罵黑人鄰居判賠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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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遭受歧視辱罵黑人鄰居判賠一萬

【時報訊】據本省人權法庭裁定,一名滿市Pointe-aux-Trembles區居民遭到鄰居近十年的種族騷擾,可以獲得一萬元的賠償。
騷擾行為包括反覆使用種族歧視的言語,包括N字以及向警方提供虛假報告。
該裁決於本月初作出,但事主布卡德(C. Boucard)表示鄰居的嘲諷仍在繼續。
布卡爾說於二0一五年搬進女友位於Pointe-aux-Trembles區的家不久後就開始受到騷擾。「當時她發現我們生了孩子,」他說。
布卡德在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這孩子是混血兒,她不喜歡我的白人女友和我這樣的有色人種在一起。」
他說他的鄰居嘉蓉 (S. Gagnon) 經常對他和他現在八歲的兒子施加種族歧視。言行
「嘿你這個黑鬼,為什麼不回你的國家呢?」布卡爾舉了個例子,說明他已經習慣聽到這樣的侮辱性話語。
他說她還安裝監視器,攝影機從其窗戶指向外面,侵犯他家人的隱私,而且她也經常報警。
「說到底,她是一個六十多歲的白人女士,而我是一個年輕的黑人。當警員出現時,無論我說什麼,他們都很難相信我,」他說。
布卡德說他曾多次考慮搬家,但不想讓向對方示弱。
「如果我搬走……就像認同她做的一切都沒問題,我不該待在這裡,不如我搬走讓妳好過點。」
相反地,布卡德在種族關係行動研究中心(CRARR)的幫助下,提出人權投訴。
本月早些時候,人權法庭裁定嘉蓉在近十年的時間裡對布卡德進行種族騷擾,並判給他一萬元的精神賠償和懲罰性賠償。
「我們聽到很多有關種族歧視或種族偏見的事件,但近年來種族騷擾非常非常罕見,」種族關係行動研究中心行政主管傅尼米(F. Niemi)說。
但布卡德表示即使有了判決,嘉容的行為也沒改變。
「我們以為這件事會結束,但我覺得我錯了,因為那位女士仍然沒有停止辱罵,仍然作出那些手勢,我不知道她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他說。
嘉蓉的律師向傳媒發表聲明,表示她在評估可能的上訴方式,並拒絕進一步置評。
布卡德說,他希望兒子能自由地在後院玩耍,不必擔心如果製造太多噪音有人就會叫警察來。
「這孩子不傻,才七八歲的他顯然知道這女人在針對他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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