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網 國際新聞 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案二審改判無罪
公益廣告

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案二審改判無罪

  首爾3月26日電 (劉旭 季龍雨)韓國首爾高等法院26日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二審宣判。法院推翻一審判決結果,李在明被判無罪。

  李在明涉嫌在京畿道知事任内的2021年10月20日接受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的國政監察時,對韓國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岘洞某地用途變更的提問作出虛假回答。他還涉嫌在同年12月22日作爲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接受某廣播節目采訪時,對自己與已故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開發處前處長金某的關系作出虛假陳述,并于2022年9月被檢方不拘留起訴。

  去年11月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判處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李在明表示不能接受,并提起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此次判決認爲,李在明在競選期間關于與金某關系的陳述不屬于“發布虛假事實”,其同年有關變更城南市某地皮用途的發言也不應視爲“發布虛假事實”。法院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宣判李在明無罪。

  李在明當天就此表示:“感謝法院基于真相和正義作出合理判決,感謝支持的國民。”檢方則表示将上訴至大法院,以糾正違法行爲。

  按照韓國法律,若大法院在三審判決中維持無罪判決,李在明的政治前途将不受影響;若大法院的判決結果對李在明不利,他将喪失國會議員資格,并無法參加下屆總統選舉。(完)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華僑網無關聯。其原創性及文中陳訴内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實性,以及時效性本網部作任何承諾,請讀者自行核實相關内容。如發現稿件侵權,或作者無意願在華僑網發布文章,請版權擁有者通知華僑網處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