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高等法院推翻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罪成裁決,改判他無罪。這爲李在明參加下一屆總統選舉掃除了關鍵法律障礙,他的政治前景再度明朗。
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被控在選舉期間散布虛假消息,去年一審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并被褫奪十年内參加選舉的權利。若維持原判,他将失去國會議員資格,無緣競逐總統。然而,法院星期三(3月26日)審理他的上訴時,認定李在明的相關言論不構成“故意散布虛假資訊”,因此推翻一審判決。
獲判無罪後,李在明告訴在場記者:“感謝法庭基于事實和正義作出正确判決。”
他也批評政府濫用司法資源,說:“如果現政權和檢察機關把用來抓捕我的國家力量,用于預防山火或改善民生,那該有多好。就在此刻,山火正在蔓延,有人在失去生命,經濟也在崩潰。”
李在明離開法院後随即返回故鄉——慶尚北道安東,視察山火災情。
此案涉及李在明擔任京畿道知事(相等于省長)期間發表的兩次講話。他被指在那一年的10月20日,于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聽證會上,就韓國食品研究院柏岘洞涉嫌違規改變土地用途作出虛假陳述;同年12月,作爲總統候選人的他被指謊稱不認識涉及房地産開發醜聞的已故下屬。
此次無罪判決是李在明争取當總統路上的重大勝利。盡管韓國檢察廳已表明要上訴,而案件仍存在被最高法院推翻的可能,但按照韓國司法程序,即便最高法院不采納二審判決,也僅會将案件發回高等法院重審,最終定谳尚需時日。在此期間,李在明仍将保有參加選舉的權利,參選總統的資格不會立刻受到影響。
然而,除了本案,李在明仍面臨多起司法調查,包括“大莊洞土地開發案”、“對朝非法彙款案”以及“私自使用京畿道政府法人信用卡案”等。這些案件仍可能給他的政途帶來變數。
李在明多次陷入政治醜聞,但每次都能在關鍵時刻東山再起,展現出他強勁的政治韌性,但他是否能徹底擺脫所有官司,仍有待後續審理結果。
李在明此案雖暫告一段落,但韓國政局接下來會如何發展還取決于現任總統尹錫悅彈劾案的審判結果。憲法法院已于今年2月完成尹錫悅彈劾案的庭審,但至今仍未公布具體宣判時間。由此推斷,裁決難于本周出爐,最快要等到4月初。
專家指出,憲法法院的八名法官可能在部分争議點上仍存較大分歧,尚未形成共識,因此可能還需更多時間裁決。不過,由于兩名法官将于4月18日卸任,所以法院相信會在那之前作出判決。
若法院認定彈劾程序成立,尹錫悅将立即下台,韓國将在60天内舉行總統大選。這對暫時保住參選資格的李在明而言是個有利的情況,因爲當前許多民調顯示,李在明的民意支持度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