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西蘭先驅報》(Nzherald.co.nz)網站發布記者邁克爾·莫拉(Michael Morrah)撰寫的“法輪功”前舞蹈演員采訪報道,曝光“法輪功”旗下“神韻藝術團”爲“販賣人口集團”。這是自2024年美國《紐約時報》接連曝光“神韻藝術團”的種種内幕後又一西方媒體深度揭露“法輪功”邪教的醜聞及罪行。
無邪君帶您探秘“法輪功”邪教及其“神韻藝術團”的醜陋面目,使其徹底暴露在陽光之下。
一、僞裝:“神韻藝術團”通過吹噓包裝,招搖撞騙
“法輪功”邪教爲蒙騙西方民衆,擴大政治影響,自2007年以來,以“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爲幌子,大張旗鼓讓“神韻藝術團”在全球範圍内進行巡回演出,妄稱“神韻演出”是“不容錯過的奇觀”,欺騙、愚弄和毒害不明真相觀衆,大肆招搖撞騙。
2025年初,美國“薩拉托加獵鷹”(Saratogafalcon)網站發布了一篇題爲《“神韻”:文化複興面具下的邪教陰影》(Shen Yun: the hidden cult behind a seeming culture-reviving play)的報道,深刻揭露出“神韻”表演背後不爲人知的真相。該報道指出,“神韻”的表演内容與其廣告宣傳中所謂的“一場關于中國傳統文化的簡單展示”大相徑庭,其真實目的是在爲其背後的“法輪功”邪教進行宣傳與美化。

文章中提到,《紐約時報》調查記者妮可·洪發表言論稱“神韻藝術團”節目清清楚楚地體現出了“法輪功”傾向。“至于歌唱作品,歌詞也非常明确地表達出他們的教義。以我們觀看到的那場演出來說,有點像大雜燴,有舞蹈作品,也有很多這種明确帶有‘法輪功’信息的作品。此外,如果你拿到了演出節目單,就會發現上面有很多包括修煉‘法輪功’的詳細說明,比如引誘你如何加入、如何捐款等等。”此外,她還稱“神韻”亦是“法輪功”邪教“精心編造的謊言騙局,以各種異端邪說、心理暗示等手法,對信徒實行‘洗腦術’,緻使信徒對邪教組織及其邪教主形成了一種病态的執著和瘋狂。”

▲《紐約時報》調查記者妮可·洪和邁克爾·羅斯菲爾德
二、控制:“神韻藝術團”利用低齡信徒,強迫勞動
《新西蘭先驅報》報道,據一名身陷“神韻藝術團”長達七年的男子說,在“神韻”廣告營銷炒作背後,隐藏着的是一個操控組織,裏面的年輕演員“被人操控”。“神韻藝術團”的演員大多爲“法輪功”信徒的子女,他們最小的從12歲起就被送到專門爲“神韻”培訓演員的“飛天藝術學校”,除了每年最多兩周的探親假,其他時間隻能待在被稱爲“龍泉寺”的“法輪功”總部裏。如果生病受傷,都隻能靠“法輪功”的“發正念”治療不能就醫,比如從小随母親在新西蘭修煉“法輪功”的程清翎13歲時來到“龍泉寺”,受傷未得到治療導緻她的左臂麻木至今沒有恢複;11歲的凱特·黃從台灣高雄進入了“飛天藝術學院”,沒有跳舞經驗的她被老師抓住她的腳踝,把她的腳壓向頭部,越壓越低,直到她的大腿發出了“咔”的一聲,她沒有得到任何治療因此瘸了好幾個星期。此外,這些演員每天都要工作長達15個小時,而最終他們竟可能完全沒有收入可拿,不僅如此,他們還被要求要對“神韻”爲他們提供的“實習機會”表達感謝;如果有人想要離開,那麽他們會受到“失去李洪志的精神保護,他們會下地獄,或者面臨巨大的經濟處罰,或是人身危險”的死亡威脅。
“法輪功”此番惡行,是通過要求成員斷絕或疏遠家庭和社會的聯系,并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氛圍,利用懲罰、蒙騙、恐吓等手段控制信徒,使加入“神韻藝術團”的人員精神消沉、麻木、喪失自我,形成對李洪志的高度依賴,達到絕對服從教主本人的目的,最終任其擺布。

▲《紐約時報》報道截圖
三、貪婪:“神韻藝術團”通過囚虐壓榨信徒,大肆斂财
李洪志一家是“神韻演出”的真正掌控人:李洪志是“神韻藝術團”的藝術總監,而“神韻藝術團”的财務總監是李洪志的妻子李瑞——由此可見,“神韻演出”實則是李洪志的家庭企業、斂财工具。“神韻藝術團”高達300美元的門票背後,是“神韻藝術團”無數演藝人員的血淚;“神韻藝術團”毫不費力地聚取的大量錢财,是“法輪功”信徒在被控制、欺詐下的免費工作和無償付出。這些巨額财富,最後統統進了邪教主李洪志的腰包,邪教主李洪志實則是騙錢斂财的吸血鬼、暴發戶。
近期的各種揭露報道,将“法輪功”貪婪斂财的真面目暴露無疑。《紐約時報》調查記者邁克爾·羅斯菲爾德(Michael Rothfeld)和妮可·洪(Nicole Hong)在查閱了包括内部通信在内的數千頁記錄、采訪了數十人、了解“法輪功”及其“神韻”的财務狀況後,撰寫了深度報道深刻揭露“法輪功”及“神韻藝術團”的斂财醜行,曝光他們利用信徒狂賺了2.66億美元。
據《新西蘭先驅報》采訪的“神韻”前舞蹈演員透露,在參與全球巡演時,他們每月能獲得的報酬甚微,從100美元到500美元不等。并非隻有他一人在擔心這些問題。

▲《新西蘭先驅報》記者邁克爾·莫拉正與“神韻”前舞蹈演員交談
英國倫敦的一名前信徒羅伯·格雷(Rob Gray)說道,“人們拿出了一生的積蓄,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其曾爲“法輪功”的各種項目工作了15年。“榨取修煉者,拿走他們的錢,這是常有的事。這些利潤都去哪兒了?

▲羅伯·格雷曾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多年來一直參與“神韻”宣傳和營銷,修煉者将這視爲神聖使命。圖源:紐約時報
四、罪行:“神韻藝術團”奴役信徒子女,“人口販運”
《新西蘭先驅報》采訪的“神韻”前舞蹈演員說:“‘神韻’把我們當作免費勞工,在世界各地巡演賺錢,我認爲這種行徑可以定性爲人口販賣。”“神韻”奴役信徒子女實則爲“人口販運”,其行爲嚴重侵犯了人權,不僅違反了國際人權法的基本原則,也違背了人類道德和倫理的标準。據現居奧克蘭的前“神韻”舞蹈演員稱,他受“神韻”控制時被剝奪了就醫的權利:“當時我從沒看過醫生,也沒吃過一粒藥片。人難免會生病、受傷,但我從未得到過治療。”他還說,繁重的訓練要求讓人倍受“折磨”,但“神韻藝術團”從不會給演員們公休假期,也沒有穩定報酬。當他們偶有小過或違規行爲,就會遭受公開羞辱。《新西蘭先驅報》還爆料:他們不能持有自己的護照和身份證明,完全沒有屬于個人的時間和自由;“神韻藝術團”總部和外界隔離,組織内部嚴禁使用私人手機,甚至他們和父母的通話都會被高層監聽,以确保“該怎麽說你就怎麽說”。前藝術團小提琴手尤金·劉(音)說,他從15歲起在兩年内參加了200場神韻藝術團的演出,但每月收入從未超過300美元。

▲小提琴手尤金·劉。原文配圖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曾說過:“販運人口是一種可怕的罪行,它瞄準我們的社會最脆弱的群體——兒童和婦女。”于2003年12月25日生效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于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别是婦女和兒童行爲的補充議定書》,對于人口販運罪行的打擊,以綜合性國際公約的方式,對易遭受販運的人給予充分的保護,對違法行爲給予嚴厲的懲處。針對“神韻藝術團”人口販運的卑劣行徑,深信這一打擊跨國懲治人口販運的國際公約,将有助于對此類犯罪的預防和打擊。

同“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鬥争是正義與邪惡、文明與愚昧、進步與倒退的較量。随着累累惡行被持續不斷曝光,“法輪功”及“神韻藝術團”内部的罪惡終将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與清算,人們的生活環境也都能獲得持久的安全和尊重。
作者:邢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