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哈德遜灣公司(Hudson’s Bay)啓動旗下96家門店中90家的清算程序,法庭文件曝光了一項頗具争議的決策:該公司計劃向120餘名管理層及高管發放獎金,卻明确拒絕爲面臨解雇的近萬名員工提供遣散費。

據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報道:根據上周提交至安省高等法院的文件,Hudson’s Bay已預留近300萬元,用于向121名”關鍵員工”發放一次性獎金。文件稱,這些員工”對停業清算或重組的成功至關重要”。獲獎者主要爲門店經理,另有近30名高管及非門店員工。
該群體僅占全體員工總數的1%,卻獨享這筆特殊待遇。獎金條款規定,若這些員工在9月30日前”服務不再被需要”,将一次性獲得全額獎金。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其餘員工在清算過程中若遭解雇,僅能領取截至解雇日的應得工資,無任何法定遣散補償。公司發言人布爾熱(Tiffany Bourré)在郵件中确認:”根據《企業債權人安排法》(CCAA)流程,公司不會支付遣散費。”
布爾熱建議受影響員工通過聯邦政府”工資收入者保護計劃”(Wage Earner Protection Program)申請救濟,但勞動法專家對此持悲觀态度
。”這簡直是晴天霹靂,”惠頓-魯賓律師事務所(Whitten & Lublin)的魯賓律師(Daniel Lublin)直言,”員工原本能拿到24個月工資的遣散費,現在可能連零頭都得不到。”
山姆菲魯-圖馬克律師事務所(Samfiru Tumarkin LLP)的山姆菲魯律師(Lior Samfiru)亦指出,CCAA保護機制讓雇主規避了常規勞動法規。”員工從擁有明确的法定權益,淪爲乞求施舍的境地。”他強調,這對服務數十年的老員工尤爲殘酷。“員工從原本擁有明确的遣散費權利,變成隻能‘期待殘羹冷炙’。”
法院文件顯示,Hudson’s Bay負債總額高達9.5億元,涉及1900名債權人,包括業主、供應商、銀行和加拿大政府。其中4.3億元爲優先受償債務,員工權益位列其後。
重組律師鄧恩(Timothy Dunn)解釋稱,此類獎金安排在企業破産重組中并不罕見。”若負責執行清算計劃的核心團隊流失,整個流程将陷入癱瘓。”他強調,這些員工被認定爲重組成功的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