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薩斯喀徹溫省的一名女子Tasha Dobni表示,在一次報警求助後,她不再對撥打警察局的電話感到信任和安全。因爲上一次她在前男友襲擊她後求助警方時,結果她自己反而被起訴。
“我再也不會這麽做了。如果我再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打電話給朋友或鄰居求助,報警将成爲最後的選擇。”Dobni說。
Dobni說,2024年10月,她在與前男友發生争執後報警。然而,警察到場後,他們以“一段有毒的關系”爲理由,分别對她和她的前男友提出襲擊指控。
由于未達到起訴标準,且沒有合理的定罪可能性,這些指控随後被撤銷。

一場沖突升級爲指控
Dobni說,事發當晚,她因前男友出軌而提出分手,對方到她家試圖複合。當她拿出手機準備打電話給一名她懷疑是第三者的女性對峙時,他抓住了她的手腕,從她手中奪走了手機并扔到客廳,差點砸到她的貓。
“我當下非常生氣,推了他一把。因爲那是我的财産,”她說。
根據Dobni的說法,随後前男友将她按倒在廚房地闆上,整個人壓在她身上,導緻受了傷,眼睛、鼻子、胸部和手腕有淤傷。

“他是一個250磅的男人,他的整個身體壓在我身上,”她說,“我一直喊着‘我不能呼吸了,我不能呼吸了!’”
她說,他最終從她身上爬起來,跑出了門。
就在那時,她報了警。
Dobni說,兩名警察抵達她家時,她的前男友仍在她家後院裏,躺在吊床上。
警察首先詢問她發生了什麽事。
“我說,‘他把我的手機扔了,差點砸到我的貓……我要保護我的财産,這裏是我的家,’”她回憶道。
“不幸的是,我用了‘發瘋’這個詞,他們顯然不喜歡。然後,他們去找他談了談,回來後總結說我們處于一段有毒的關系中,并且對我們倆都提出了襲擊指控,”她說。
據Dobni稱,這是警方第二次處理涉及兩人的肢體沖突。
女性的反抗和自衛可能被視爲襲擊
渥太華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Elizabeth Sheehy表示,這種情況比人們想象的更爲常見。
她強調,雖然女性和男性報告的身體暴力事件比例相似(分别爲23%和17%),但女性遭遇的暴力形式往往更嚴重,包括更嚴重的身體傷害和情感創傷。女性也比男性更可能死于伴侶之手(高出4到5倍)。
研究顯示,女性使用暴力往往是爲了自衛,回應持續的暴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