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網 加國新聞 限速50開120撞死老夫婦,寶馬男判刑6年半,禁駕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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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50開120撞死老夫婦,寶馬男判刑6年半,禁駕15年

本周五(3月28日),安省法院對4年前震驚社區的“Highpark公園連環車禍案”做出判決。因危險駕駛引發連環車禍、導緻兩人死亡的41歲男子科圖拉(Artur Kotula),被判處兩項“危險駕駛緻人死亡罪”、兩項“危險駕駛緻人身傷害罪”成立,獲刑六年半,并被禁駕15年。

據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報道:這起發生于2021年10月12日,科圖拉駕駛寶馬轎車高速撞向一輛正在等紅燈的豐田Matrix轎車。豐田轎車受到撞擊後,向前沖出并撞上其他車輛,導緻多人受輕傷。科圖拉的寶馬汽車則沖上路緣,撞倒了一根電線杆。

豐田Matrix轎車被撞得變形。車中的一對老夫婦,瓦爾德馬爾(Valdemar)和法蒂瑪(Fatima Avila)被困車中,失去意識。事故重建專家證實,當時科圖拉在限速50公裏/小時的路段以超過120公裏/小時的速度行駛。

警方執法記錄儀畫面顯示,急救人員需破拆嚴重變形的車輛救出被困夫婦。71歲的瓦爾德馬爾當場死亡,而法蒂瑪送醫後不治身亡。

去年10月,安省法庭在經過曆時兩周的審判後,阿克塔爾法官(Suhail Akhtar)于11月底宣布科圖拉罪名成立。

被告的辯護律師馬尚(Justin Marchand)辯稱,事故源于科圖拉突發醫療昏厥,但法官阿克塔爾駁回這一主張,指出科圖拉此前曾因酒精戒斷症狀昏厥,且明知自身健康問題仍違規駕駛。

根據法庭文件,科圖拉的駕照此前曾因醫療原因被吊銷,事故時已恢複,但兩天後再次因醫療問題被吊銷。

檢方曾要求對每項緻人死亡罪判處10年、緻傷罪判處6年,合并執行。然而,法官綜合考慮被告并無酒精或毒品等加重情節,也無危險駕駛前科,并未聽取這個量刑建議。

然而,法官也指出科圖拉在事故發生前幾周曾經曆意識喪失,并在事發前的周末被醫生告知不要駕駛,仍然選擇開車,這一決定是極端魯莽的。

法官在判決中嚴厲批評其“明知醫生警告仍執意駕駛的愚蠢行爲”,稱“這是愚蠢釀成的罪行”,并痛斥科圖拉對死者家庭造成的永久創傷。

在受害者影響陳述環節,死者夫婦的女兒含淚陳述失去雙親的痛苦,以及孩子們永遠失去外祖父母的遺憾。其他傷者及目擊者也詳述了本案帶來的心理創傷。

據悉,科圖拉系加拿大非永久居民,法官警告其定罪可能影響居留身份。

辯護律師也承認這一點,表示他的當事人這次的定罪及刑罰,很可能影響其在加拿大的身份。

科圖拉沒有在法庭上對判決做出任何表态,律師代其表達悔意:“他深感懊悔,若能重來,相信他定會避免這場悲劇。”

“他非常後悔,如果可以彌補自己的錯誤,我相信他一定會這麽做。”律師在庭後表示,“科圖拉是個堅忍的人,他對受害者家庭充滿愧疚。他自己也因這起事件深受其害,不僅被監禁,還被迫與自己的剛出生的孩子分離。這對本案所有相關人員來說,都是一場悲劇。”

自事故發生以來,科圖拉已被拘押三年半,按照一比二的比例折算成刑期,相當于已服刑近 5 年,因此他還需再服刑 533 天,以完成六年半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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