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滿市南岸一名男子因性侵一名少女被判處近三年監禁。三年前被告帕特諾德 (K. Patenaude) 因襲擊與他住在同一棟大樓的一名十四歲少女而被捕。
根據聯合事實陳述兩人在走廊上相遇,帕特諾德說服這名患有自閉症的女孩跟隨他去他的公寓。
當受害者的父親發覺她失蹤時開始擔心,因為她需要不斷的照顧。警方接到報警後,敲開大樓的每一扇門包括被告,但帕特諾德讓女孩躲在衣櫥裡。回到家後,女孩向家人講述發生的事。
警方獲得搜索令以採集帕特諾德的基因(DNA)樣本。
他沒去當地警局,而是派一名朋友提供樣本。調查人員心存疑慮,尤其是因為這位朋友無法提供任何身份證明。
檢控官狄斯羅裏耶(B. Des Lauriers)向傳媒:「他們很快意識到,他們面前沒有合適的人選。” “因此他也因此被逮捕並受到指控。他們的這個主意太糟糕了。」
帕特諾德承認性侵、妨礙司法公正和違反緩刑規定等罪名。
在辯方和控方聯合提交陳述後,他被判處卅四個月監禁。
在三月卅一日週一的聽證會上,檢控官宣讀女孩母親的受害影響陳述。
「這些行動對我們所有人都產生深遠的影響,」這位母親說。「其所留下的深深傷口可能永遠無法完全癒合。」
受害者和家人的身份受到法院命令的保護。
聲明繼續說道:「她失去自信,她的好奇和天真被恐懼和懷疑所取代。」
檢控官表示,受害者父母深受影響
「對於一位母親來說,得知自己沒能保護自己女兒免受此類傷害也是非常難受,」狄斯羅裏耶總結道。
帕特諾德出獄後還有五年緩刑,意味著他必須遵守某些條件,包括不得靠近十六歲以下的兒童。
他還將被列入我國性犯罪者登記冊,並必須在廿年內向法庭提供其行蹤資訊。
如果閣下或所認識的人是性侵害的受害者,可以參考以下資源:
- 滿地可性侵害中心:514-731-8531,分機47456,短訊@cvasm.ca
-CAVAC(犯罪受害者援助中心):1-888-933-9007或514 933-9007(大滿地可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