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國家知識産權局作出最新審查決定,正式宣告“高塔造粒生産顆粒複合肥料的方法及設備”發明專利(專利号:03139601.1)全部無效,備受關注的專利糾紛案出現關鍵轉折。
該項專利2018年被深圳市全維知識産權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維公司”)收購。全維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以從事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爲主的企業,收購上述專利後,其先後對全國二十餘家複合肥企業提起侵權訴訟,給衆多企業帶來巨大的經營風險和索賠壓力,業内普遍質疑其行爲屬于以牟利爲目的的訴訟。
國家知識産權局公開信息顯示,該專利曾有13份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均保持專利有效審查決定。面對如此情況,應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雲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應城新都化工”)、新洋豐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洋豐”)等企業從未放棄,自2023年向國家知識産權局請求宣告該項發明專利權全部無效至今,近兩年時間裏,憑借堅定的信念及紮實有力的法律依據,在曆經國家知識産權局的維持有效決定、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一審推翻、最高人民法院終審确認的法律博弈之後,終于迎來國家知識産權局宣告全部無效這一關鍵轉折,成功讓行業卸下了這塊“懸頂之石”。
本案涉及專利至今已有13份無效審查決定
裁定落地,“高塔專利”全部無效
2025年4月9日,國家知識産權局網站公布了第585672号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由全維公司持有的“高塔造粒生産顆粒複合肥料的方法及設備”(專利号:03139601.1)發明專利全部無效。此次無效請求由應城新都化工、新洋豐、四川美豐化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提出。
該決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2月24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專利權人上訴、維持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一審判決的基礎上作出的,對終審判決結果的落實與回應。
根據國家知識産權局的審查意見,将高塔造粒和複合肥生産工藝技術結合,實現由高塔造粒生産複合肥料并非是本專利區别于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及技術效果,而是申請日前已經公開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知識;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顆粒固化爲一定硬度的成品所需要的時間來選擇造粒塔的高度,因此無法證明本專利的權利要求具備創造性。
這一結果是對“專利保護邊界”的一次重要厘清,也對整個複合肥行業的創新生态和市場競争環境産生了積極示範作用:真正的技術專利,應建立在突破性技術進步基礎上,而非依賴行業通用技術的“包裝”式壟斷。
紛争止步,知識産權保護回歸理性
2023年6至7月,應城新都化工、新洋豐、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等相繼向國家知識産權局請求宣告“高塔造粒生産顆粒複合肥料的方法和設備”專利無效,此後曆經行政審查程序與行政訴訟,成爲業内備受關注的知識産權典型案例。直至國家知識産權局作出最新審查決定,正式宣告該項發明專利全部無效,才告一段落。
此次裁定,不僅是個案的終結,更以清晰、公正的審查流程,明确了知識産權保護的邊界,釋放出一個重要信号:真正有技術含量、有突破價值的創新,才能獲得制度的保護。
在當前複合肥行業競争激烈、工藝技術日趨成熟的背景下,該案件爲“哪些技術應受專利保護、哪些屬于行業通用”的問題提供了鮮明判例,幫助行業厘清模糊地帶。這一結果,有力推動了專利制度回歸初衷,即:保護創新、激勵研發、促進公平競争。
更值得一提的是,以雲圖控股、新洋豐爲代表的行業頭部企業,始終秉持理性、法治的态度推動案件進展,堅定走正當維權路徑,展現了大型企業在知識産權治理體系建設中應有的引領責任與擔當意識。他們的堅持,不僅維護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在制度層面爲行業樹立了标杆,推動了良性競争環境的形成和創新生态的持續優化。
這一典型案例爲知識産權制度在激勵技術進步、促進公平競争方面提供了鮮活樣本,具有廣泛的制度示範意義與現實啓發價值。秩序優化,行業共赢,真正的創新将由此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