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當局宣布在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以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南下來港進行科研、文教、衞健、法律、商務等交流訪問,特區政府表示歡迎。
在新措施下,符合內地當局訂定的資格的六類人才可以向內地當局申請有效期五年、三年或一年的人才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0天。相較目前的商務簽注的七天逗留期限,人才簽注將大大提高合資格高端人才訪港的便利性。如持人才簽注的人士同時符合較早前特區政府在2023年2月1日起擴展的「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亦可以訪客身份在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而無須申請工作進入許可。
人才簽注的推出正值香港與內地全面通關,措施有助促進大灣區內人才互動,為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注入更大的發展動能,達至互利雙贏。
根據現行安排,訪港內地居民必須持有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及相關赴港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赴港簽注的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符合內地當局訂定資格可申請人才簽注的六類人才為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及其他人才。新措施促進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便利人才在香港匯聚交流,為進一步推動大灣區建設發展取得實質的成果,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以期在此良好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大灣區人才交流和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