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一宗都嫌多,防火意識一點都不能少。《新聞掏寶》重溫九十年代專輯,看看香港樓宇暗藏的火警危機。 上個月漁灣邨的火警,兩人死亡,引起外界關注公共屋邨的消防設備是否足夠。香港有不少早年落成的私人樓宇,消防設備相當簡陋,甚至沒有任何救火設備。 1995年3月,荃灣楊屋道三級火警,三人死亡,另外三人燒傷。火警後五個月,房子仍然留下燒過的痕跡。 這幢唐樓已有四十年樓齡,是典型的一梯兩伙舊樓,雖然發生一次火警,目前仍然沒有裝上任何消防設備。如果再有火警,只能等消防員到場,由街外拖喉撲救。如果消防員未到,居民只能自己找水救火。司徒婆婆住在起火單位對面,她當天也有幫忙救火。 司徒女士稱:「門口燒,我淋熄、我離開。起火不擔心嗎?我用水潑他門口,人逃出來。」 本港第一套最基本消防裝置和設備守則,在1964年制訂,守則只是規定私人住宅要安裝消防乾喉。消防乾喉就是消防員把街井的水泵進去才能用,很多1964年前落成的樓宇,就連乾喉的設備都沒有。雖然消防處說,會要求那些唐樓在樓梯安裝滅火筒,但很多唐樓都沒有安裝。好像楊屋道曾經發生火警的唐樓,一直以來都沒有放滅火筒。 記者問:「火警後你有沒有買滅火筒放在家?」 司徒女士說:「沒有,我們沒有買。」 而住在火場樓上的黎先生,在火警後買了滅火筒。 黎先生表示:「消防沒有規定買,火警後有人來推銷,是政府承辦商。滅火筒不是規定要買,是我自動買的。」 他說遲些還會安裝消防轆,從廚房供水,這類唐樓裡面的間隔一般是這樣。板間房發生火警通常都很嚴重,「頭房」還鎖上,出事時根本不可能從窗口逃生。 點擊觀看節目重溫
【新聞掏寶】警鐘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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