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推广署表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上月1日推出以来,反应热烈,至今接获双位数字申请和逾1,600宗查询,反映高净值人士对香港稳定的营商环境充满信心,并对香港多元化的投资机会感兴趣。
该署指出,接获的申请来自不同地区的高净值人士,而约七成查询来自专业服务提供者,主要查询申请程序、申请资格和获许投资资产。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政府将继续推出措施,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资产和财富管理枢纽的竞争力,持续提升新计划的吸引力。该署也会致力向不同商会、国际持份者、家族办公室和专业服务提供者推广新计划。
新计划规定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他们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新计划下,投资推广署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入境事务处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