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历史重拾 “日本有義務返還日軍侵華期間劫掠的中國文物,中國也有權利提出返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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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義務返還日軍侵華期間劫掠的中國文物,中國也有權利提出返還要求。”

在4月初舉辦的第118屆美國國際法學學會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霍政欣,面對來自美國、歐洲、非洲和亞洲的學者,旗幟鮮明地表達了中國立場。

作為國際法學的權威學術年會,本屆會議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召開,並且比較罕見地設置了分論壇:“中國被劫掠的文化遺產:歷史的不公與當前的困境”,引發了輿論關注。

會議結束後,觀察者網就海外文物追索相關法律問題,和霍政欣教授進行了深入交談。

觀察者網:您是一位資深的國際法學者,這次受邀參加美國國際法學會(ASIL)第118屆年會。該年會雖然已經舉辦了118屆,但是為中國被劫掠文物返還專設論壇並請中國學者闡述觀點的情況卻頗為少見。能否請您大致介紹一下此次年會的一些基本情況?現行國際法對於被劫掠文物的規定,以及國際法學界對於包括中國在內的第三世界國家文物被劫掠文物的關注程度?

霍政欣:事實上,美國國際法學會之前也希望能夠邀請一些中國和西方的學者討論被劫掠文物的議題,但是一些西方學者會覺得有一點敏感,所以相關論壇討論並不常見。在此次論壇上,進行主題發言的中方代表有我,東南大學法學院張越老師,敦煌研究院的楊雪梅老師,和悉尼大學法學院的黃潔老師。

中方與會代表,右二為受訪者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現行國際法對被劫掠文物的規定,主要有三部國際條約,第一部我們稱之為《1954年海牙公約》,全稱是《關於發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第二部是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簡稱《1970年公約》。還有一部是1995年由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制定的《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其中第一部公約主要是保護戰爭期間文物免受破壞和被劫掠的公約,後兩部主要是保護文物在和平時期避免被盜和被販運的公約。

事實上,國際法學界對於被劫掠文物和非法販運問題很重視,因為文物流失並不是一個局限於中國的問題,而是一個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的問題。全球的文物流失和被盜、被劫掠,主要發生在殖民時期。當時有大量殖民地國家文物被殖民者劫掠。所以這個問題不僅僅關乎文物所有權,更關乎著各個被劫掠國家的民族情感和國家利益。這也導致不僅是國際法學界關心被劫掠文物歸還議題,國際政治界也同樣關注這一議題。例如,希臘和英國就帕特農神廟石雕一事的外交糾紛都已經持續近百年。

觀察者網:我們注意到,在此前的報道中提到,有多名提問者在提問環節就日本劫掠中國文物的數量、現狀及其是否合法等情況進行了提問,這里想請教霍老師介紹一下,當時在現場我方對於日本劫掠中國文物的回應,以及當時日本方面如何回覆相關問題?

霍政欣:美國國際法年會由於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辦,所以有不少歐洲的、亞洲的、非洲的學者與會,此外各國使領館也有外交人員參會。這個論壇上,與我交流的日方與會人員是一位學者。

我在主題發言中重點介紹了日軍侵華期間劫掠中國文物一事。首先我對於日本侵華期間文物劫掠的情況做了一個簡單介紹。同時表示,抗日戰爭是二戰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戰後,作為戰敗國的德國已經系統性返還了在此前戰爭期間劫掠的各國文物,但是日本並沒有全面返還中國的文物和財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日本有義務返還相關文物,同時中國也有權利提出返還的要求。

2021年天龍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回歸,為近百年來首件從日本回歸天龍山石窟的珍貴流失文物 圖片來源:新華社

後面有人提問,日本既然在侵略期間劫掠了很多中國文物,那麼中國官方是否擁有具體的統計數據,是否掌握你們被劫掠文物的儲藏地點呢?

我回答說,這個問題確實很重要,我是做學術研究的,根據現有材料顯示,1949年前,民國政府對於當時被劫掠文物有一定的書籍記載,有一些不完全的統計。但是建國之後到現在,官方層面還沒有一個全面而系統的統計,我認為這是一個亟需展開的工作。

據我所知,日本劫掠走的文物有部分在日本國內公開展出,但是更多的文物並沒有被公開展出。這對我們追索相關文物的行動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因為很難準確把握日本在侵華期間究竟掠奪了多少件中國的文物。但是我想說,日本在這十多年間掠奪了大量我國相關文物一事,可以獲得侵華戰爭期間的文獻書籍記載以及各種史實的證明,這是沒有爭議的。

當然在處理相關問題時還會遇到一些其他爭議,例如,日本掠奪文物一事應該適用於什麼樣的法律公約,以及會引入法律應用是否存在障礙等。

對此,我認為,侵華戰爭雖然發生在上世紀三四十年代,早於前文提到的三個公約成文時間。但是在1899年和1907年通過的海牙諸公約中,已經明令禁止戰爭期間劫掠文物。尤其是在1907年通過的《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及其附件《陸戰法規和慣例章程》(簡稱1907年海牙第四公約)的第三部分,已經嚴禁戰爭中的搶劫行為,並且強調對宗教、慈善、教育、藝術和科技機構,以及歷史性建築、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沒收、毀滅和有意損害,均應予以禁止並追究法律責任。中國和日本都是相關公約的締約國,理應遵守。

中國西周早期青銅鼎,現藏於日本奈良國立博物館 圖片來源:日本奈良國立博物館

同時紐倫堡和東京的國際軍事法庭在審判時候也認為,此前的公約內容是宣示當時有效的戰爭法規和習慣,也適用於非締約國。而日本在戰爭過程中的這些行為毫無疑問違反了海牙諸公約,應當予以追責。

所以,盡管當代制定的國際條約沒法直接用於日本侵華期間劫掠中國文物的返還事宜,但更早制定的條約和習慣國際法規則無疑為我們對日追索文物的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而且二戰後,聯合國大會也通過了一些決議。即便聯大決議沒有法律約束力,但相關決議對我國追索相關文物提供了相當多的國際道義支持。

可惜的是,由於相關問題提出時,論壇討論已經超時,所以日方的與會人員並沒有直接回應相關問題。但比較有趣的是,在結束討論後,有一個人向我表示感謝。他說,謝謝霍教授在年會上對於我們中國文物被劫掠情況的介紹和對在外中國被劫文物的保護。然後他向我遞上了他的名片,上面顯示他是台灣地區的所謂“外交人員”。我對他講,我們兩岸都是一家人,保衛我們流失在外的國寶是兩岸應盡的義務。

從這一點來看,我覺得對日追索文物,真的可以凝結兩岸中國人的民族情節,增進共同的民族記憶,有相當大的意義。

觀察者網:我們知道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聯合國和歐美各國都在博物館和文物問題上出台了很多“公約”、“聲明”、“協議”。您認為這些“公約”、“聲明”、“協議”是否存在不協調性和內在矛盾呢?

霍政欣:20世紀以來,多家著名歐美博物館簽署了一系列相關的“協議”和“宣言”。其中最著名的是,2002年大英博物館、巴黎盧浮宮、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等近20家西方著名博物館發表了所謂《環球博物館價值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Importance and Value of Universal Museums,後稱《宣言》),宣稱他們這些博物館,是所謂的環球博物館(universal museum),而不是國別博物館。他們珍藏的文物,也不僅僅是給他們的國民看,而是向全世界觀眾開放展覽。

第二點,他們認為這些博物館所珍藏文物的合法性不能用今天的法律來衡量,而必須用當時的法律來衡量它的獲取方式是否合法。

第三點,他們認為無論所收藏的文物來源為何,他們這些博物館已經保護了這些文物這麼多年,已經成為了所在博物館和所在國的文化遺產。

第四點,他們認為,環球博物館可以把世界各國的文物、各種文明的人物放在一起,讓各類展品相互交相呼應。他們認為這樣可以讓觀眾更能體會人類文明的互相交融,達到更好的效果。

所以基於上述四點,他們拒絕返還相關被掠奪的文物。

搶奪我國文物的斯坦因爵士 圖片來源:大英博物館

談及此類“聲明”、“宣言”、“公約”的內在不協調性,就國際法的發展史而言,相關法律的建立和改革肯定是一步一步的。由於長期的發展和歷史遺留問題,毫無疑問現有的國際法體系並不是一個完全協調的體系,不同制度和規則存在沖突。

此外,國際法和國內法之間也有很多沖突。比如各國國內法上都有關於文物善意取得和取得時效的相關規定。所以國際法之間以及國際法和國內法之間的沖突,都為文物的追索返還制造了很多法律障礙。

觀察者網:現在網絡上有一部分聲音也反映了剛剛提到的《宣言》里的相關提法,認為由西方收藏這些文物有利於普通人以更低成本接觸各種文化。同時由於很多被掠奪國家無法保護自己的文物,由西方博物館收藏這些文物“是件好事”。您對此有什麼看法?

霍政欣:這個《宣言》在國際上的還是影響很大的。《宣言》的整個理念,在學術上稱之為所謂的文物國際主義。我們作為當事國,無疑是持文物國家主義的立場。

文物是各個民族歷史文化的產物,理應屬於各個民族本身,而且世界文物的大規模非法移動,最主要發生在殖民時期,而且主要是通過暴力手段實現。所以它的流動歷史具有不公平性、不正義性。

另外《宣言》里面所列舉的一些理由,其實你仔細去推敲,它並不能站得住腳。

《引路菩薩像》,出土於敦煌莫高窟第17窟 圖片來源:大英博物館

比如說它們自稱是環球博物館,但是哪有什麼真正的環球博物館,不都是各個國家自己的博物館嗎?而且大英博物館認為把非洲、中國、埃及的文物放在一起好像更合適。可是現在文物研究,不管是理論和實踐都認為鑒賞一件文物,理解一件文物的文化、歷史、藝術價值,最好的方式是將文物放回它的原生文化和原生地,因為文物是其原生環境整體的一部分。

例如敦煌壁畫,理解那些壁畫最好的途徑無疑是將他們放回敦煌的那個洞窟里去,而不是像西方那樣切下來,放在萬里之外的博物館展出,這樣無法體現它的價值。所以仔細推敲這些博物館的宣言都是站不住腳的,是比較偽善的。

觀世音菩薩帛畫,出土於敦煌莫高窟第17窟 圖片來源:大英博物館

此外,就像之前問題里提到的,有些西方博物館表示,我們文物的保護水平這麼高,研究水平這麼高,放在發展中國家可能不僅無法發揮研究價值,甚至可能導致文物被破壞了,但是現在這個論點也越來越站不住腳了。

我國的文物保護修覆研究水平現在和西方已經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差距了。而大英博物館近幾年連續出現文物被盜的醜聞,大英博物館甚至無法保證其館藏文物的安全。

當年希臘希望從大英博物館中迎回被劫掠的石雕,而英國一直以希臘文物保護水平不足為由拒絕。於是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之前,希臘花錢在衛城下修建了一個現代化博物館,表示英國歸還的石雕將會被放在新建的博物館中,但是最終英國人拒絕歸還石雕。所以相關的托詞我覺得都是一個借口。

希臘石雕 圖片來源:大英博物館

觀察者網:既然您提到了現有國際法的相關問題,我們希望了解一下,我國法學界現在對於文物保護和歸還的國際法體系建設和改革,有什麼建設性意見?

霍政欣:坦率地說,我國法學界對此關注的並不是特別多。現在國際社會,特別是全球南方國家希望中國以後能在這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因為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文化遺產大國,歷史上也是文物流出國。現在我們國家也在文物保護方面有很多建樹,所以我想國內的法學界,包括文博界,今後應該在國際文物保護以及非法外流文物追索方面有更大的聲音,更加積極地參與相關方面的國際法改革。

觀察者網:去年一部名為《逃離大英博物館》的短劇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引發熱議。隨後國際媒體也似乎對於中國被掠文物關注度有了快速提升。從專業視角,請您解答一下,為何這一部短劇能引發如此多的關注,以及這類短劇是否會對於我國被掠文物回歸起到一定的作用?

霍政欣:大英博物館里面很多的外國文物,包括中國文物,它的來源有一部分是合法的,有一部分是來源不明甚至非法的。英國之前曾經發動或者參與了幾次侵華戰爭,其中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曾經攻入過北京,火燒圓明園,劫掠了很多中國文物。應該有一部分這時期掠奪的文物,就在大英博物館內。所以大英博物館是很容易引起中國人對近代史和民族屈辱史的回憶,更容易引發民族情感上的共鳴。這樣一個視頻自然地會引發民眾的關注,這對於國內推動文物返還運動的社會關注度,當然是有益的。

但這條視頻是否對於推進掠奪國家返還相關文物起到助力,尚不好評估。但是無疑,社會輿論壓力大了,對掠奪方而言也是一種壓力。去年大英博物館被盜的事情發生,國際社會的壓力也迫使大英博物館館長辭職。所以社會輿論壓力肯定會對他們保有文物的合法性構成各種各樣的挑戰。

因庫房中黃金和珠寶文物被盜,前英博物館館長哈特維希·菲舍爾2023年8月宣布辭職 圖片來源:大英博物館X平台賬號

其實我國的海外流出文物,也並非所有都要追回,只能說我們要追回非法流出的文物。而非法流出文物只是中國流出文物的一部分。我國歷代都有合法貿易瓷器之類的文物,這些文物並不需要追回。

觀察者網:文物追討不僅僅是為了糾正歷史的錯誤,也關系到一個民族和國家對自身歷史和文化的話語敘述。從這個角度講,我們該如何講好海外文物追討的故事,以此揭穿西方殖民霸權以及完善對中華文明史的敘述?

霍政欣:中國歷史上文物大規模被劫掠,主要是發生在19世紀末20初。這也是中國最積貧積弱的時候,中國經歷了屈辱的一百年,同時我們的領土被切割,文物被劫掠,人民也遭受了很多災難。所以文物流出或者被劫掠的事實,也成為中華民族屈辱史的一個見證。

近些年來,隨著中國國力的增強,越來越多的中國文物已經返回祖國。從這個角度來看,隨著國家的強盛,歷史上已流散的文物總算開始出現了回流的趨勢。所以盡管中國文物已經流出得太多了,但是從長遠來看,我們可以持有一個相對樂觀的態度。我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非法流出文物在未來回家。

正如我剛才提到的,文物是一個國家民族歷史、文化的產物,當然由本國、本民族來保管和研究是最好的。盡管我們看到海外也有不少對中國文物和歷史很好的解讀,但這畢竟是脫離中國本土的,是西方視角下的解讀,也可能會存在一些誤讀甚至歪曲。我們不是反對文化共享和文化交流,而是要把握文化研究的主體性。而且因為文物的流失,我們在對自身歷史進行研究解讀的時候,經常會出現無法填補的空白和遺憾,如果我們手里有足夠可靠的文物和詳實的古籍記載,也是一個很好的彌補。

《女史箴圖》 圖片來源:大英博物館

在這方面,我們也有很多痛心的例子。比如我們的《女史箴圖》,現在是大英博物館的鎮館之寶。但因為不善保管,釘在木板上,因木板破裂而碎裂成12塊,其中三塊丟失。後來專門邀請我們的古字畫修覆專家邱錦仙飛到英國,用我們傳統的修覆方法修覆。如果放在中國國內,我想我們一定可以保存的很好。

另外就是描繪圓明園的《四十景圖》,在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時被侵略者掠走,獻給了法國皇帝拿破侖三世,現存於法國巴黎國家圖書館。盡管我國已經向法國方多次爭取,但是法國遲遲不肯歸還,只有在1983年法國學者贈與的彩色圖片中,窺得當時圓明園之盛景。現如今對於圓明園的研究大多基於此照片,無法細細品得其藝術價值,這些都是非常遺憾的。

觀察者網:去年印度總理莫迪發起了一場外交行動,要求英國歸還“光明之山”鉆石以及在殖民統治期間掠奪的數千件寶藏。您如何看待這一外交行動?是否對我國有借鑒意義?

霍政欣:最近幾年,非洲、印度等國都有比較大的國家性追索文物行為,我覺得中國是可以借鑒的。至少在我看來,我們對日本文物追索應該盡快提上日程。因為日本有14年的侵華戰爭史,日本侵華期間掠奪的中國文物是其侵華戰爭的一部分。只是因為戰後覆雜的國際國內環境問題,使之成為歷史遺留問題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但是這並不意味這個問題不存在。更不能說中國沒有權利去追索文物,或者日本沒有義務返還文物,這筆歷史上的欠債應該早一點得到解決。

中國戰國時代的蟠籬文鼎,現藏於東京國立博物館 圖片來源:東京國立博物館

觀察者網:對於我國和其他第三世界國家未來追討相關文物行動,您有什麼具體的建議?

霍政欣:我覺得我們應該學習2002年西方博物館提出的《宣言》。西方的博物館們可以團結在一起聯合發表一個宣言,而包括我國在內的第三世界國家的博物館們往往都是單打獨鬥,沒有形成國際性的統一聲音,也沒有統一成文的宣言。這樣不好,我覺得今後像中國還有其他一些文物流失國應該借助一些國際平台,比如一帶一路平台,加強聯合,加強文物聯合追索的聲音。通過國際聯合的力量不斷促進國際法的改革,為文物國際追索賦予更強大的動力。

最後我想提醒的是,正如剛才我講到的,因為我國很多歷史文物是在屈辱的一百年這個特殊歷史時期流走的,所以我國民眾對於中國流失文物一般都會有強烈的民族情感的共鳴。

斯坦因1907拍攝的藏經洞和經卷 圖片來源:敦煌研究院

但是第一點,中國是文明古國,自古以來就有絲綢之路,有相當多的文物並不是非法流出的,所以我們需要甄別流出的文物是不是非法流出。一旦看到中國文物我們就要求歸還,可能顯得太不理智了。

第二點,中國的國情和希臘、埃及這些相對較弱的國家不一樣,他們去追索文物是動用了最高的外交資源,而西方面對他們普遍有一種保護弱小者的心態。但是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在現有的國家地位、國家力量下,追索文物是要放在國家外交的整體考量之下,基於理性,穩妥地推進。我們作為一個大國,面對各種外部挑戰,利益也是多方面的。不可能看到一件文物流失,就要與所在國進行外交交涉,所以文物追索需要放在整體外交的大盤子下考量和推進。這是一個長期任務,不是一兩年能夠完成的,我們需要有一定耐心。

采訪後記:

就在本次采訪結束後不久,傳來好消息:當地時間4月17日,國家文物局從美國成功追索38件流失文物藝術品。經初步鑒定,該批文物大部分為明清時期我國藏傳佛教文物,涉及佛塔、佛像、佛教飾物等類別,涵蓋銅、泥、象牙、木等材質,內容豐富,保存完整,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我們期待有更多流失海外的文物能夠盡早回家!

作者:霍政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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