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地警署2020年被投擲汽油彈,五人審訊後裁定縱火及妨礙司法公正等控罪成立。 2020年3月30日凌晨,跑馬地警署遭人投擲汽油彈,並波及附近停泊的私家車,警方其後拘捕六人,當中四人被控兩項縱火罪。 控罪指,其中三名被告,倪永聰、區躍南和黃浩程,負責投擲汽油彈,由另一被告甘偉達駕駛私家車,接應逃走。甘偉達早前承認控罪,餘下三人否認控罪,要開庭審訊。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裁決時指,本案有預謀、有組織及分工,向警署投擲汽油彈,各人有共同犯罪意圖,裁定三人罪成。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是被控縱火的倪永聰的媽媽丁鳳霞及弟弟倪炳楠,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指,丁鳳霞在灣仔交加街經營服飾店,2020年5月26日致電兒子倪炳楠,叫他倒掉店內的火水及拔掉WiFi。警方同日搜查服飾店,檢獲24個空玻璃瓶、可製汽油彈的化學物品,及32支石油氣等。 法官裁決時指,兩母子知道倪永聰被捕,所以摧毀警方的刑事調查證據,裁定兩人妨礙司法罪成。案件押後下月24日求情,全部被告須即時還柙。
五人涉跑馬地警署汽油彈案裁定縱火等罪成 即時還柙待下月24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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