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派出代表团,本月15日和16日在瑞士日内瓦出席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代表团回应委员会提问,并就委员会关注事项和误解作出澄清。
代表团清晰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特区政府继续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依法保护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相关国际公约适用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
代表团表示,任何根据《香港国安法》采取的措施或执法行动须符合有关原则。香港执法部门按证据、严格依照法律并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执法,与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然而,上述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订明,在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情况下可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
代表团重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均极为重要,因此《香港国安法》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引入更严格的可准保释条件。
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国安法》作出的解释,并没有向行政长官授予额外权力。代表团表示,此举只澄清相关条款适用于处理海外律师的争议,证明书制度具坚实法律基础,合情合理。
代表团续指,根据《香港国安法》发出的证明书只是向法院提供有约束力的证据,并非取代法院处理诉讼的其他争议,也不代替法庭判案,安排无损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审判权。
代表团并回应委员会有关课本审查的指控,指特区政府并不编写或出版课本。现行课本评审机制用以确保课本具一定质素、资料正确无误并配合课程理念。更重要的是,课本只属教学资源其中一环,教师可按照课程宗旨和目标,以及学生学习需要,补充及丰富教学资源。
会议结束后,委员会将于下月初撰写并印发审议结论。代表团强调,在《宪法》、《基本法》及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保证下,香港市民可继续享有合法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会善用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一带一路」倡议给予香港的强大支持,把握机遇,在「一国两制」下以开放、多元及和谐方式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