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就前總理納吉布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開庭聆審。聆審將從2月20日到2月22日,持續三天。
納吉布在去年8月23日被馬來西亞聯邦法院裁決七項失信、洗黑錢和濫權罪名成立,涉案金額達4200萬林吉特(約合6510萬元人民幣),入獄服刑12年,及罰款2.1億林吉特(約合3.255億元人民幣)。
納吉布此後提出司法審核申請,尋求推翻聯邦法院終審裁決。本次聆審將決定是否維持聯邦法院判決,或將案件發還聯邦法院重審。
2月20日上午,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就前總理納吉布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開庭聆審。聆審將從2月20日到2月22日,持續三天。
納吉布在去年8月23日被馬來西亞聯邦法院裁決七項失信、洗黑錢和濫權罪名成立,涉案金額達4200萬林吉特(約合6510萬元人民幣),入獄服刑12年,及罰款2.1億林吉特(約合3.255億元人民幣)。
納吉布此後提出司法審核申請,尋求推翻聯邦法院終審裁決。本次聆審將決定是否維持聯邦法院判決,或將案件發還聯邦法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