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當局沒收的“法輪功”非法宣傳品。原文配圖
【時報訊】8月6日,據越南《勞動報》網站(laodong.vn)報道,近日越南內政部按照越南總理指示,加強宗教和人員管理,避免參與“法輪功”相關活動,同時組織各部委和地方查處了一批“法輪功”修煉人員引發的案件,依法嚴肅處理利用“法輪功”進行聚集、反對國家政策和法律、影響政治安全和社會秩序的行為。
越南選民認為“法輪功”修煉活動變得越來越複雜,對治安秩序造成了負面影響。在越南第十五屆國會第七次會議到來之際,越南內政部收到了同塔省國會代表團團長的意見。同塔省選民建議內政部制定相關法規來規制參與“法輪功”活動的人員,認為“法輪功”活動對多地的政治安全局勢和社會秩序產生了不利影響。
針對這一情況,越南內政部已向同塔省選民發出回函,發布在內政部電子信息門戶網站上,具體內容如下:
面對複雜的“法輪功”問題,內政部及相關部委已向總理彙報了有關“法輪功”的工作情況。
為貫徹落實總理指示,近期,各部委及地方政府積極部署、協調、指導和督導防範“法輪功”非法組織的工作,有效查處了一批 “法輪功”成員引發的複雜案件。
然而,一些地方的協調不密切,有時存在認識不明确、意見不統一的情況。在處理複雜案件,特別是在與那些利用“法輪功”進行歪曲宣傳的人作鬥爭時,由于決心不夠步調不一,導致工作成效不明顯。
“法輪功”不符合成為宗教的條件,“法輪功”成員并不認為自己加入的是宗教。此外,解決“法輪功”問題尤為複雜,它涉及公安部、衛生部、文化體育旅遊部、外交部、信息通信部等多個部委的協調與合作。
根據職責任務,內政部多次下發文件指導各地加強對信仰宗教的管理以及對公務員和公職人員的管理,避免參與“法輪功”相關活動。今後一段時間,內政部為繼續協調有關部委、地方,落實好總理指示,統一認識和處理方式,重點做好以下幾個任務:
一是加強國家對地方信仰、宗教管理工作的指導,宣傳和引導政要、官員、宗教信徒、宗教機構代表和人民群眾正确認識到“法輪功”利用宗教信仰的邪教本質并進行批評,不參加“法輪功”相關活動。
二是加強部委、職能機構和地方之間的協調和定期信息交流,統一推進宣傳傳播、法制教育工作,動員群眾提高警惕,警惕煽動、利用和引誘人們從事違法活動。
三是對利用“法輪功”進行聚集、反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影響政治安全和社會秩序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作者:紫竹(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