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八名職員涉嫌在招聘過程中優待36名應徵者,被控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其中七人否認控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八名被告,有五人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三人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當中七人在案發後已先後退休。 控方陳詞指,認罪的首被告羅世華在職期間得悉,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活動有不成文規定,會聘請現職或退休食環署職員親友。羅世華製作名單,當被告等人在面試中,遇到名單上的應徵者時,會給予優待或一些「人情分」。有人原本不及格,因為在名單上而獲「保住」。 案件涉及2019年一次招聘活動,約2,100名應徵者獲邀參加面試。期間被告互相發送訊息,串謀優待36名應徵者。
食環署8職員涉優待36名應徵者 控方指招聘活動有不成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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