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等多個部門日前發出對香港的所謂「更新版商業警告」,妄言在港營商和旅遊或會面對人身安全和法律風險,企業有機會被加強審查雲雲。
特區政府發聲明,批評美國對香港的法律制度和營商環境作出多項誤導及失實指控,企圖製造恐慌情緒。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指出,美國無所不用其極透過香港打壓國家發展,香港不會讓美國計謀得逞。
美國多個部門聯合出手,其實是想在香港駐美國的三個經貿辦(ETO)上造文章,為即將來臨的美國大選爭取多點選票。但是美國極其短視,企圖在香港三個ETO造文章,是損人不利己的蠢事。三個駐美經貿辦的成功順利運作,有利於擴大港美不同範疇的務實合作,是互利共贏的事。
香港經貿辦並非「外交機構」,美國多年來一直給予特權和豁免權,並不是真心禮待香港,而是為了便利兩地往來,為美商創造更佳的營商環境。華府若關閉香港駐美經貿辦,只是損人不利己。美國是香港第三大貿易夥伴,香港則是美國享有貿易順差的第二大貿易夥伴。根據今年2月公布的統計,香港有近1300家美國公司,其中約一半屬區域性規模。香港在美國的三個經貿辦,包括駐華盛頓、紐約和三藩市經貿辦在其駐地與當地政府、商界、智庫及不同界別的人士保持緊密聯繫,加強了香港與美國在不同領域,包括貿易、投資、藝術和文化等的交流。三個駐美經貿辦的成功順利運作,有利於擴大港美不同範疇的務實合作。
今年2月,香港美國商會公布會員調查顯示,79%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信任票」,亦有69%美企表示其業務並未受到香港國安法的影響,企業比例是連續第二年上升,較去年升7個百分點,比2022年更升22個百分點。今年3月,一份由英國媒體《經濟學人》公布的「全球商業環境」排名,香港位列第九名,為十大之內。
截至今年3月,香港外資企業約9030間,回復至疫情前的高水平,外資企業在香港共聘用約46.8萬人。投資推廣署去年就協助382間外地企業在港開設或擴展業務,按年增長27%,投資金額超過616億港元。
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美國自己也有20條的國安法律,且刑罰較香港的國安法律重,美國的最高可判死刑。就「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和澳洲《2018年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都有訂立同類罪行。美國對香港發出所謂「更新版商業警告」,是自曝美西方雙重標準。
香港的獨有魅力絕對不會因為美國發布的所謂「更新版商業警告」就發生改變,美國的圖謀注定不會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