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當地時間10月10日,國務院總理李強在老撾萬象出席第27次中國─東盟(10+1)領導人會議。\新華社
涵蓋領域
既包含中國─東盟自貿協定現有領域,也包括雙方具有巨大合作潛力的新興領域。具體包括:
•數字經濟
•綠色經濟
•供應鏈互聯互通
•標準技術法規與合格評定程序
•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
•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
•競爭和消費者保護
•中小微企業
•經濟技術合作
升級意義
拓展新興領域互利合作
•中國與東盟首次達成各自經貿協定中最高水平的數字經濟、綠色經濟、供應鏈互聯互通章節。
加強標準和規制領域互融互通
•雙方達成各自締約實踐中最高水平的標準技術法規與合格評定程序章節;首次承諾在制定自身標準時可參用對方標準,鼓勵承認彼此的合格評定結果,共同開發合格評定程序;首次就競爭和消費者保護設立單獨章節,成立專門委員會,強化競爭立法和執法合作,並納入在線消費者保護、旅遊消費者保護等新規則條款。
促進貿易便利化及包容發展
•雙方在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等方面,較現有雙方自貿協定和RCEP實現增值;通過設立中小微企業和經濟技術合作章節,促進包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