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特稿评论 國際刑事法院發布內塔尼亞胡逮捕令:美國反對,歐洲國家意見不一

國際刑事法院發布內塔尼亞胡逮捕令:美國反對,歐洲國家意見不一

當地時間11月21日,國際刑事法院(ICC)正式向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和前防長加蘭特發布逮捕令,指控兩人在以軍加沙軍事行動中的行為構成“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以方立即駁斥,反控ICC“反猶”。

英國《衛報》形容稱,這是ICC首次對所謂西方“民主國家”的領導人提出指控,也是該法庭22年歷史上最重要的裁決。根據《羅馬規約》,ICC有124個成員國,這意味著若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前往其中任何一個國家,都將面臨被逮捕的風險。

綜合《衛報》、法新社和半島電視台等媒體報道,毫無意外,這一裁決受到了巴勒斯坦、約旦、土耳其等伊斯蘭國家以及國際人權組織的廣泛歡迎,同時遭到來自以色列官員和美國兩黨的強烈攻擊。美國總統拜登表態反對,特朗普提名的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沃爾茨威脅要對ICC做出回應。

同時,這一裁決在美西方國家引發巨大分歧。美國、捷克和匈牙利等國力挺以色列,但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荷蘭、意大利、英國、法國等歐洲國家表示尊重和支持ICC裁決,荷蘭外相甚至表態將“百分百”執行逮捕令。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和歐盟外長博雷利已相繼表態,呼籲ICC成員國履行義務。

對此,有英國學者分析指出,ICC裁決真正影響的是作為以色列盟友的美西方國家。“他們現在必須做出抉擇:是支持以色列,還是支持國際機構和國際法。”

聯合國呼籲ICC成員國履行義務

聲明中,ICC指控兩人至少在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即檢方提出逮捕令申請之日)期間犯下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包括蓄意剝奪加沙平民生存所必需的物資、故意限制或阻止藥品進入加沙等。“我們有理由認為,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對以饑餓作為戰爭手段的戰爭罪負有刑事責任。”

ICC於21日向內塔尼亞胡發出逮捕令 推文截圖

據介紹,國際刑事法院擁有124個常任理事國。不同於處理國家間爭端的國際法院,ICC重點審理犯有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的個人刑事責任。美國和以色列均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但巴勒斯坦2015年簽署了該規約,因此,ICC有權裁決與巴勒斯坦有關的問題。

ICC裁決意味著,若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前往其中任何一個國家,都將面臨被逮捕的風險。

上述裁決受到了國際人權組織和伊斯蘭國家的廣泛歡迎。一名人權組織負責人告訴《衛報》,這些逮捕令將“打破世人對某些特定群體不受法律約束的看法”,但同時稱,ICC能否有效履行其職責,“取決於各國政府是否願意支持司法公正”。

巴勒斯坦政府表示,這“代表了對國際法及其機構的希望和信心”,並敦促ICC成員國執行裁決。同時,約旦外交部長艾曼·薩法迪呼籲各國“尊重和執行”裁決,“巴勒斯坦人應該得到正義”。土耳其司法部長伊爾馬茲·通奇評價這一裁決為“一個姍姍來遲的積極的決定”。

但半島電視台提到,加沙當地居民對此表示質疑,對於裁決的有效性並不抱有信心。

此外,南非政府在一份聲明中對ICC的裁決表示歡迎,稱這標志著“向反人類罪和戰爭罪伸張正義邁出了重要一步”,並敦促成員國履行義務。南非去年在國際法院起訴以色列犯下“種族滅絕罪”。

當地時間22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發言人斯特凡納·杜加里克在被問及相關問題時表示,“秘書長尊重ICC的工作和獨立性”,並呼籲成員國履行國際法規定的義務。但當被問及面臨ICC逮捕令的以色列官員能否在聯合國出席活動時,他回答,他不會對“假設”的情況發表評論。

內塔尼亞胡與加蘭特 視覺中國

美國兩黨一致反對,但分歧難掩

不出所料,ICC針對內塔尼亞胡等人的裁決,引發了拜登政府及共和黨人的強烈抗議。

美國總統拜登21日晚譴責ICC逮捕令“令人憤慨”。他表示:“讓我再明確一點:無論ICC可能暗示什麽,以色列和哈馬斯之間都不存在同等地位。我們將永遠與以色列站在一起,共同抵御對其安全的威脅。”

隨後,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聲,明確拒絕接受ICC裁決。聲明稱:“我們對ICC檢察官急於申請逮捕令的行為,以及導致這一裁決的程序錯誤深感擔憂……美國已明確表示,ICC對此事沒有管轄權。”但白宮方面沒有具體說明“程序錯誤”是什麽。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此前曾歡迎ICC對俄羅斯總統普京的逮捕令,俄羅斯和美國並非ICC成員國。《衛報》指出,這使得拜登政府面臨來自許多聯合國成員國、特別是全球南方國家的有關雙重標準的指責。

與此同時,特朗普的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提名人邁克·沃爾茨在X平台發文,反駁了ICC針對以色列提出的“戰爭罪”指控,並補充說“以色列依法保衛其人民和邊界,免遭種族滅絕恐怖分子的侵害”。

他還威脅道:“你可以預見到,明年1月份,ICC和聯合國的反猶太主義偏見將會遭到強烈回應。”

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提名人沃爾茨威脅ICC 推文截圖

今年6月,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威脅將對ICC官員實施經濟制裁和入境限制。即將於明年1月上任的參議院多數黨(共和黨籍)領袖約翰·圖恩誓言,如果ICC不改變其決定,參議院將在下一屆國會開始時“立即通過制裁法案”。

但《衛報》提及,當地時間20日,美國國會參議院試圖通過阻止向以色列出售進攻性武器的提案,最終失敗。不過,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參議院民主黨人投票支持,突顯出民主黨內部的分歧。

美國資深參議員桑德斯22日發文,支持ICC裁決。他寫道:“內塔尼亞胡等人對平民發動了無差別的襲擊,造成了難以想象的人類苦難。如果世界不遵守國際法,我們就會陷入更加野蠻的狀態。”

美西方分歧嚴重:反對,尊重,還是執行?

盡管歐盟國家將以色列和美國視作堅定盟友,但各國在巴以問題立場不一。ICC最新裁決,又一次加劇了歐盟內部在加沙沖突問題上的裂痕與糾結:有國家反對,有國家“尊重”,也有國家表態將“執行”逮捕令。

荷蘭外交大臣卡斯帕·維爾德坎普表示,作為ICC成員國,“荷蘭百分之百地執行《羅馬規約》”,內塔尼亞胡一旦踏足荷蘭就會被逮捕。維爾德坎普預計將於周五訪問以色列。

愛爾蘭總理西蒙·哈里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愛爾蘭“尊重ICC發揮作用”,同時呼籲“立即停火,釋放所有人質,讓人道主義援助不受阻礙地進入加沙”,稱加沙當前局勢是“對人類的侮辱”。

瑞士司法機構表示,根據《羅馬規約》,該機構有義務與ICC合作並配合逮捕內塔尼亞胡等人。

意大利外交部長安東尼奧·塔亞尼表示 ,作為ICC締約國,意大利“支持ICC”裁決。但他同時表示,裁決“必須發揮法律作用,而不是政治作用”,並稱意大利方面正在考慮如何“解讀”該裁決。

法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法國對逮捕令的反應將“符合ICC的規定”,但拒絕透露如果內塔尼亞胡等人來到法國,法國是否會逮捕他們,只說“這一點在法律上很覆雜”。瑞典和挪威的外交部長表態了相似立場:尊重裁決,但拒絕明確表態是否將執行逮捕令。

《衛報》稱,如果內塔尼亞胡來英國,英國預計將同意ICC對他的逮捕請求。但英國首相發言人拒絕直接證實這一點,只是表示將“尊重”ICC的獨立性,且任何逮捕請求都需經過英國法庭程序才能予以批準。

截至目前,德國尚未表態。但德國政府發言人5月曾表示,如果ICC批準逮捕令,德國“將遵守法律”。

德國《世界報》此前指出,與美國、俄羅斯或以色列不同,德國是ICC成員國之一,並向來對國際組織和法院表示支持;但與此同時,由於對於二戰大屠殺負有責任,執行針對以色列總理和官員的逮捕令一事對於德國來說“非常困難”且“極為敏感”。

捷克總理菲亞拉發聲力挺以色列,指責ICC將“一個民主國家的民選代表等同於一個伊斯蘭恐怖組織的領導人”,稱“這一不幸的裁決破壞了ICC在其他案件中的權威”。匈牙利外交部長西雅爾多也抨擊ICC裁決“可恥和荒謬”。不過,更多的歐盟成員國表態“尊重”。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21日在約旦安曼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ICC的決定“不是政治性的”,且“必須得到尊重和執行”。博雷利今年5月份就曾表態稱,他認為,所有批準ICC《羅馬規約》的國家都有義務執行ICC的裁決。

在歐洲以外,阿根廷總統米萊譴責了ICC發布的逮捕令,對此“深表反對”。

作為美國盟友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亞表態尊重ICC裁決。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表示,“所有人都遵守國際法確實非常重要”,加拿大將遵守ICC裁決。澳外長黃英賢稱“尊重”ICC獨立性及其在維護國際法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澳總理阿爾巴尼斯拒絕就是否執行逮捕令的問題置評。

以色列還是國際法”,西方國家面臨難題

今年5月,ICC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宣布,他已申請法院向內塔尼亞胡、加蘭特及多名哈馬斯領導人發出逮捕令。這讓美國和以色列“暴跳如雷”,內塔尼亞胡還抨擊ICC檢察官“反猶太”。

英國埃塞克斯大學國際法教師馬修·吉萊4月末曾向路透社表示,任何面臨逮捕令的個人都將無法前往124個成員國,其中包括大多數歐洲國家、日本和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否則他們可能會被拘留。

吉萊進一步解釋說,如果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官員發出逮捕令,以色列的一些盟國可能會針對以色列采取諸如減少武器轉讓或減少外交訪問等行動,從而加劇以色列在國際上的孤立。他說,這將使“西方自由民主國家”更難與以色列接觸。

5月份,有歐洲媒體指出,“這件事堪稱國際司法史分水嶺”,在美西方社會內部制造裂痕。

歐洲外交關系委員會高級政策研究員安東尼·德沃金此前向路透社表示,逮捕令一旦簽發,可能會限制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的任何出訪計劃,因為ICC所有124個成員國都必須逮捕ICC通緝的嫌疑人。

德沃金說:“如果歐洲國家不遵守逮捕令,那將尤其有害,因為這些國家一直標榜自己是ICC最積極的支持者。歐洲官員不得采取任何行動破壞或譴責ICC的行為,或暗示‘民主國家’應淩駕於法律之上,否則將嚴重損害‘歐洲支持法治’這一主張的可信度。”

11月22日,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援引專家的分析指出,ICC逮捕令預計不會改變加沙沖突進程,但會影響到以色列的盟友。他們現在必須考慮,對以色列的支持是否比對國際機構和國際法的支持更重要。

英國牛津大學國際法教授賈尼娜·迪爾表示:“這意味著,目前任何在外交或物質上支持以色列在加沙軍事行動的國家,都有可能是在支持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我認為,第三國應該將這一裁決視作關鍵信息,以決定是否要因為支持以色列而將本國置於法律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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