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特稿评论 消除貧困是人權問題嗎?中西認識有何不同?

消除貧困是人權問題嗎?中西認識有何不同?

 貧困問題並不是欠發達國家的獨有現象,許多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由於政府消極應對勞動就業、公共衛生救助等公共政策,同樣產生了比較嚴重的社會貧困問題。法國學者皮凱蒂在《21世紀資本論》中指出了幾個世紀以來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存在貧困和不平等的代際傳承現象。

 那麼,以所謂「人權衛士」自居的西方國家是如何認識貧困與人權之間關係的?

 國際社會在貧困和人權的關聯性認知上存在較大差異。西方自由主義學者普遍奉行經濟發展的「涓滴理論」,其主要觀點是:貧困是單純的經濟問題,會隨着經濟發展得到解決,因此沒有必要把貧困與人權掛。「涓滴理論」宣揚的邏輯是:個體競爭越自由越有利於社會財富增長,最終所有人都會從中受益。

 這種說辭可能隱含著對貧困人群的歧視,即認為在所有人都能受益的情況下,如果還出現貧困問題,則是「個人懶惰」的結果。

 當然,也有一些西方自由主義學者在貧困和人權的關係問題上持稍為積極的態度,比如阿馬蒂亞·森在《以自由看待發展》中提出財富應當有效分配,以獲得更實質的自由。但總體而言,西方自由主義學者都是從「自由是最大的人權」這個信念出發來討論貧困問題。「自由」背後,實為捍衛「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神話。自由主義者往往反對政府干預市場,他們把貧困問題更多地歸因於勞動者的工作態度,聲稱政府對窮人提供帮助會助長勞動者的懶惰,損害所謂的個體自主和理性精神。因此,在自由主義的邏輯中,消除貧困不應出現在人權話語體系中。

 然而,經濟發展的「涓滴理論」有其欺騙性。它遮掩了資本主義體系中發展機會的結構性不平等。即便自由市場導致了普遍繁榮,階級固化仍使得窮人並不能真正分享到合理的發展成果,窮人無法享受「自由」的權利。一個明顯事實是,受困于經濟危機和嚴重的階級衝突,20世紀的西方世界不得不建立最低限度的社會福利體系以緩和社會矛盾,但這種福利體系依然經不起深刻社會-經濟危機的檢驗,無助於真正消除貧困問題。

 美國學者莫妮卡·普拉薩德在其著作《過剩之地:美式富足與貧困悖論》中指出:「學術界都很清楚,許多大型福利國家,其再分配並非按照‘劫富濟貧’的方式來運行。不少學者已經指出,那些較大的福利國家建基其上的稅收形式似乎對低收入者打擊更大。」在2008年美國誘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及2020年以來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中,西方社會急劇湧現了大量少數族裔失業、難以維持體面生活等社會問題,均可以視為普拉薩德這個論斷的注腳。在西方社會根深蒂固的自由主義意識形態中,往往忽視人從來是「社會人」「政治人」、而不可能是脫離社會孤立存在的「個體」的常識,在消除貧困方面缺乏強烈的政策意願和倫理責任感,漠視和侵犯弱勢貧困人口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情況相當嚴重。

 聯合國人權理念具有包容性和多元性

 在「二戰」以來建立的現行國際人權體系中,消除貧困、免于匱乏,保障每個人享有基本的生活水準權利在聯合國人權議題中佔據着重要位置。

 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22條規定:「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並依照各國的組織和資源情況。」

 1993年《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提出:「極端貧窮的廣泛存在妨礙人權的充分和有效享受;立即減輕和最終消除貧窮仍然必須是國際社會的高度優先事項。」

 2015年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序言指出,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現的貧困,包括消除極端貧困,是世界最大的挑戰,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必不可少的要求。其確立的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中,第一個目標就是「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

 這些充分說明,在「人的尊嚴」理念下,聯合國將消除貧困與人權密切聯繫,並認為國家有責任和義務為其公民提供生存和發展的社會服務,以促進公民獲得生存發展的權利。

 中國堅定把消除貧困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

 1840年以降,由於社會生產力的落後,加之西方帝國主義侵略和國內統治階級剝削,中國廣大民眾處於整體極端貧困狀態。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党带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致力於從制度上消除貧富的兩極分化;不斷深化改革開放,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奠定了消除整體性貧困的物質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匯聚全社會之力打贏了脫貧攻堅戰,歷史性消除絕對貧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共二十大深刻闡釋了中國式現代化,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堅決防止兩極分化」。從消除貧困的理念和實踐歷程可以看出,在回應市場化带來的社會差異性和矛盾性方面,作為在中國共產党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把消除貧困視為涉及社會公平正義和人的實質平等的重大問題,認識到消除貧困和人權問題密切相關。

 中國之所以堅持貧困問題就是人權問題,原因在於:一方面,中國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人權觀,即讓人的生產勞動真正地「給每一個人提供全面發展和表現自己的全部能力即體能和智能的機會」。關心人的實質平等,而不像西方自由主義那樣更多地致力於形式平等、忽視實質不平等。

 另一方面,源於中國傳統倫理價值觀。中國的文明傳統奉行重視「責任」的人本主義共同體哲學,政治上追求「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理想,強調共同體成員有責任關懷同胞,致力於「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西方自由主義的人權話語對中國消除貧困政策存在偏見

 國際上,當前西方自由主義的人權話語仍居於主導地位,某些西方國家的政客、智庫對中國消除貧困政策存在習慣性偏見,傲慢地把西方人權信念當成「普世標準」,以所謂中國「扶貧不尊重自由」予以抹黑。美國、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智庫報告宣稱中國新疆南疆農村等地方的扶貧就業政策為「強迫勞動」,實質上是污 中國扶貧政策,阻礙和侵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而真實情況是,在中國新疆、西藏、內蒙古、雲南、廣西等邊疆地區,存在眾多自然環境惡劣和深度貧困的地方,如果只按照市場規則自然運行,則必然出現發展的「集聚效應」,資源和資本富集的地方對落後地區「虹吸」,資源和交通條件差的地方難以實現發展。中國消除貧困,就是要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帮助這些邊疆地區的各族群眾就業脫貧,任何一個地區和民族都不落下。

 中國脫貧攻堅工作對世界人權發展的理論和實踐都具有重要意義。中國脫貧攻堅工作契合法理,也合乎人類社會的道義期待。不同于西方自由主義人權觀刻意漠視「貧困者無法享受真正的自由」的常識,熱衷于炮製無謂的抽象人權爭論,中國始終奉行發展依靠人民創造、由人民享有發展成果的人權價值,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和促進人權。

 脫貧攻堅的實現,體現了中國能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有能力把正確的人權理念轉化為行動,讓人權充分實在地落實到每一個中國公民身上,這是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理論和實踐的一種創新性,保證了人權的普惠性,為發展中國家走適合自己國情的人權道路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

 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出:「通過加強發展合作充分調集資源,為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提供充足、可預見的手段以執行相關計劃和政策,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落實該議程,需要每個國家把消除貧困放在人權發展的優先位置,同時通過共同發展深化減貧脫貧合作。

 中國的減貧行動不僅提前10年實現了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減貧目標,還致力於通過高質量共建「一带一路」帮助沿線國家擺脫貧困。中國向國際社會發出「全球發展倡議」,將減貧放在重點合作領域的第一位,為推動國際減貧合作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了力量。

作者 白帆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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