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真相】3月14日,美國愛達荷州博伊西州立大學學報《仲裁者》(The Arbiter)發布文章揭批神韻,批判“法輪功”邪教借神韻斂財等行徑,指出為神韻提供場地的莫里森中心無形中淪為“法輪功”的“幫兇”。中國反邪教網編譯如下。
你可能在愛達荷州西南部的博伊西(又稱寶藏谷)附近看到過名為“神韻”的小冊子或廣告牌,廣告中一位身穿亮粉色中國傳統服裝和淺藍色長水袖的女人在空中跳躍。
但這些廣告牌背後卻有不為人知的一面,如成立神韻藝術團背後的邪教、對該邪教的指控、該邪教頭目的爭議性言論以及一條通往“龍泉寺”的隱秘資金鏈。
位於博伊西州立大學內的莫里森中心(Morrison Center)於2023年2月中旬舉辦了神韻演出。莫里森中心告訴《仲裁者》,自2016 年以來,除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限制未能舉辦外,他們已經連續承辦了6次神韻演出。
據莫里森中心透露,神韻演出兩天的場地租金費用約為5.1萬美元。
神韻是由“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邪教信徒於2006年組建的一個所謂非營利表演機構,在美國、歐洲和亞洲一些城市舉辦歌舞表演。
“法輪功”邪教頭目李洪志住在紐約占地400英畝(約合161萬平方米)的龍泉寺(Dragon Springs),這也是紐約神韻表演藝術團總部所在地。
李洪志曾在一次演講中稱“天堂是按種族隔離的”,並長期否定和攻擊“進化論”,其相關公開言論引發廣泛爭議。“法輪功”網站聲稱,身患癌症等疾病的患者在修煉“法輪功”後“有明顯或完全康複的表現”。
美國邪教問題研究專家、邪教教育研究所(Cult Education Institute)執行主任瑞克·艾倫·羅斯(Rick Alan Ross)對神韻宣傳的“法輪大法”團體、該團體背後的頭目以及舞者的報酬表示了擔憂。羅斯在電話采訪中與《仲裁者》談及他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原因。
羅斯曾在包括美國聯邦法院等11個州作為極端組織研究專家出庭作證。在40年的工作生涯中,羅斯花了10多年時間與50多名前“法輪功”成員及其家屬開展工作。
羅斯著有《邪教:洗腦背後的真相》(Cults Inside Out: How People Get in and Can Get Out)一書,該書有一章專門爭論“法輪功”。羅斯稱神韻舞蹈表演是一棵“搖錢樹”,為李洪志創造了巨額財富。羅斯稱,他多次收到“法輪功”信徒家屬的投訴,同時表示李洪志給舞蹈演員的報酬極低。
羅斯透露:“‘法輪功’信徒基本上對李洪志忠心耿耿,對他無條件信任,相信其自詡為神的說法,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他們稱之為師父的人。”
3月9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的志願者和代表拉里·劉(Larry Liu)通過電話接受了《仲裁者》訪談。
神韻來到博伊西
根據美國非營利新聞機構“ProPublica”提供的數據,神韻表演藝術公司在2019年的收入為3323.6932萬美元,這是可搜索到的最新數據。文件顯示,神韻表演藝術公司總部設在紐約州鹿苑鎮(也是龍泉寺所在地),2019年總資產為1.44328349億美元。
《仲裁者》的工作人員參加了神韻在莫里森中心的一場演出,當時神韻網站上的門票價格從80美元到150美元不等。
通過安檢入場後,在入口處左邊有一張桌子,上面有書籍、錄像和流媒體服務出售。桌上擺放著一本名為《法輪功》的書,作者是李洪志,還擺放著“法輪功”宣傳品,宣傳冊上印有免費在線課程信息。
緊挨著商品攤位的是一家名為“新唐人”的新聞機構。 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報道,“新唐人”是大紀元傳媒集團的附屬機構,該集團包括“法輪功”喉舌《大紀元時報》,這些所謂的媒體因在其平台上傳播虛假信息而飽受抨擊。
李洪志曾在對“法輪功”信徒講話時,把《大紀元》和“新唐人”稱為“我們的媒體”。
那麼,什麼是“法輪功”?李洪志是誰?“法輪功”與神韻有什麼關係?莫里森中心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舉辦了一場作為邪教幌子的演出?
何為“法輪功”或“法輪大法”?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由自稱“大師”的李洪志於1992年創辦。
《華盛頓郵報》的一篇采訪報道為“法輪功”翻譯為“Law Wheel Great Way”,稱“法輪功”指的是李洪志自稱使用心靈感應術在信徒的腹部植入了一個能量輪,“這是微型宇宙,旋轉不停。他說,這個輪子使人的能量保持一致,使他身心健康。”
“法輪功”自稱在日常生活中奉行“真、善、忍”原則是其核心教義。
外部研究者稱,“法輪功”混合了與佛教、道教、氣功呼吸法、反中反華以及李洪志關於外星人的言論。
1999年,李洪志接受《時代》雜志采訪時稱,來自其他星球的外星人引進了現代機械和科學,其“最終目的是用克隆人取代人類”,同時制定了阻止人類繁殖的法條。
當《時代》雜志問李洪志是否是人類時,他說:“你可以把我想成人類。”在被問到他是否來自地球時,李洪志說他不希望在“高層次”上談自己,因為人們理解不了。
在1996年的一次演講中,李洪志談到同性戀是如何“天理不容”;他否定了進化論,並說“世界上的種族是不允許混雜的”。
《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當時把李洪志的追蹤者稱為“邪教”成員。
1999年,“法輪功”被依法取締,李洪志被中國政府列為罪犯。此時,李洪志已經潛逃美國。
在神韻的節目單中,有一張戴著墨鏡的男子照片,上面印有字母“D.F.”,他是神韻的藝術總監、服裝設計師和創始人。節目單第25頁列出美國專利號9,468,860,印為“神韻藝術總監D.F.的發明”字樣。
根據“美國專利公開搜索”數據庫(U.S.Patent Public Search),這項專利的申請人和發明人正是來自紐約州鹿苑鎮的李洪志,這顯示了李洪志與神韻之間的直接聯繫,而節目單似乎有意隱藏這一點。
盡管莫里森中心舉辦了6次神韻演出,但他們告訴《仲裁者》,他們對“法輪功”和李洪志並不熟悉。神韻方面則沒有回應《仲裁者》的置評請求。
邪教指控
信徒家屬、邪教研究專家和顧問都稱“法輪功”為邪教,“法輪功”組織卻否認這一說法,並將矛頭指向中國政府。
2006年,一位名叫塞繆爾·羅(Samuel Luo)的美籍華裔民眾給《舊金山哨兵報》(San Francisco Sentinel)編輯寫了一封信,稱“法輪功”為邪教,同時聲稱父母由於被李洪志“洗腦”而拒絕接受治療。
羅在信中寫道:“去年,國際邪教研究協會(International Cultic Studies Association)組織了一個關於‘法輪功’的節目,我是主持人之一。‘法輪功’為此威脅要起訴國際邪教研究協會,並壓制我們的言論自由。”
邪教問題研究專家羅斯稱,在他看來,“法輪功”是邪教,因為它符合破壞性邪教的三個核心特征。
羅斯提到的三個核心特征是基於哈佛大學心理學家羅伯特·利夫頓(Robert J. Lifton)邪教研究的工作成果:第一個核心特征是團體中存在一個不容置疑的專制領袖,其未肩負起任何有意義的責任卻成為被崇拜對象,羅斯認為李洪志符合這一描述。第二個核心特征是該團體通過強制性說服、思想改造和影響技巧來對團體成員產生不當影響。第三個特征是該團體利用不正當的影響對成員進行剝削和傷害,具有破壞性。
羅斯表示,有的“法輪功”家屬會給他打電話,稱他們的親人住在龍泉寺裏,無法進行溝通。
羅斯說:“我收到的關於‘法輪功’的投訴大多一致,那就是疏遠家庭、社會隔離、缺乏溝通,最令人不安的是,他們在需要治療時不服藥、不去看醫生。”
在羅斯最近一次與“法輪功”家屬接觸的過程中,一名年輕“法輪功”信徒差點因為糖尿病而死亡,因為他認為“法輪功”可以治愈自己的糖尿病,所以拒絕注射胰島素。羅斯說,好在自己及時介入和干預,最終說服了這名信徒同意定期注射胰島素。
羅斯認為,“法輪功”及其神韻組織另一個令人不安的方面是,李洪志的財務狀況和支付給表演者的費用缺乏透明度。
對於一名普通觀眾來說,在色彩鮮豔的畫面、交響樂、令人印象深刻的舞蹈和歡快的氛圍中,很容易忽略“法輪功”邪教的隱秘宣傳。當台上表演者唱到“末世”“審判日”,並稱“進化論”是魔鬼的學說時,觀眾們顯得毫不在意。
五顏六色的廣告牌和光鮮亮麗的小冊子年複一年地出現在博伊西地區,在這些光鮮“演出”和宣傳的遮掩下,人們很容易忽略神韻背後的邪教背景。
作者:黎亞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