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網購習慣日趨普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檢視10個本地消費者較常使用的網購平台,發現各平台收集的用戶資料由12至23項不等,全在私隱政策中表明將用戶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方、並有追蹤用戶在平台的活動,包括位置資料、瀏覽紀錄、交易紀錄等。公署促平台供應商提高透明度,讓用戶決定是否接受各類追蹤。
蒐資料達12至23項
京東淘寶蒐生物辨識
公署今年3至5月檢視10個網購平台,包括Baby Kingdom-BKmall、Carousell、eBay、Fortress、HKTVmall、京東、PlayStation App、香港格價網(Price.com.hk)、Samsung及淘寶。各平台蒐集的資料由12項至23項不等,蒐集資料最多的3個平台依次為京東、淘寶及eBay,其中京東及淘寶會蒐集生物辨識相關資料。
有平台列出第三方公司
公署:值得參考
公署表示,10個平台都會將用戶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方,例如業務合作伙伴、附屬或關聯公司、廣告及促銷合作伙伴等,其中Carousell及香港格價網有在私隱政策列明相關第三方機構的名稱,並提供連結供用戶查閱,認為做法有助提高透明度,值得同業參考。
直接促銷方面,有8個平台容許用戶選擇是否同意接收廣告信息或促銷資訊,當中4個預設為同意;其餘京東未提供選項,淘寶則僅在「帳戶設置」供用戶開啟或關閉「個人化推薦」。
倡允以訪客身分購物
就各平台的私隱設定,私隱公署建議平台營運商委任保障資料主任,以監察平台遵從《私隱條例》;另建議平台應允許用戶以訪客身分購物,並僅向他們蒐集處理交易所需的個人資料。至於追蹤用戶活動方面,公署建議平台清晰表達追蹤方式及目的,並讓用戶決定是否接受追蹤。
相關字詞﹕追蹤用戶 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網購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