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强烈反对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就警方今日的执法行动作出毫无理据和失实的指控,并谴责其行为罔顾事实、混淆是非、企图透过抹黑警方合法行动而模糊焦点。
保安局严正重申,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人士或组织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或背景无关。
保安局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者会被依法追究,没有任何人凌驾法律之上。
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等自由。
市民行使这些自由时,必须遵守法律和在不影响社会秩序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