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癌患者:國藥有效 比外國標靶藥平

癌患者:國藥有效 比外國標靶藥平

  圖:工聯會建議政府「拆牆鬆綁」加快引入國藥,同時優化香港藥物註冊制度,讓更多病人受惠。

  受限於現有新藥註冊制度,「國藥港用」阻力重重,令一國之內的本港病人無法受惠於國家的科研成果,有藥無得用。工聯會倡議政府「拆牆鬆綁」,考慮將現時兩張CPP(認可國家或地區發出的藥劑製品證明書)的標準減為一張,或仿效澳門審批安排,盡快修例容許只持有內地註冊認證的新藥物可在港註冊,使罕有疾病及癌症病人「重燃希望」。

  有癌症病人服用國藥後病情好轉,大讚比西方標靶藥便宜一半。

  化療無效 試國藥後好轉

  李太2017年證實患上第三期大腸癌,惟經化療及西方標靶藥等治療後,不但出現脫髮、食慾不振等副作用,病情更惡化至第四期,於2020年被告知「藥石無靈」,但李太的子女不願她「等死」,因此為她轉至私家醫生,她接納醫生建議並服用內地藥監批准的國藥「呋喹替尼」後病情好轉。

  李太說,國藥不但有效,且價格只需每月二萬元,比西方標靶藥便宜一半。服藥後僅前兩星期有輕微關節痛,現在服藥已經10個月,精神及健康有提升,體重及胃口等各方面已回復,更能與家人一同旅遊,享受美食。

  另一位病人陳女士在2020年證實患上第三期卵巢癌,兩次化療加上標靶藥,前後花費近40萬,但仍需繼續服食標靶藥以防復發。她說,醫生曾向她坦言,標靶藥「好毒」,副作用已導致她身體長期不適,惟她承認自己並無其他藥物選擇。她認為國藥相對西方標靶藥更針對亞洲人特質,副作用更少,醫療成本更低,期望能選擇國藥。

  香港藥學會前會長鄺耀深說,兩個事主的案例反映香港供癌症患者選擇的藥物有限,且費用昂貴,對病人不公。患者現時雖可透過「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申請使用未經註冊藥物,但手續繁複費時,亦變相要醫生承擔用藥的責任,阻礙重重。

  他指出,內地過往五年有75種新的抗腫瘤藥進入市場,但香港「第二層審查」要求國藥需兩張CPP才可申請註冊,阻礙了國藥進入香港,「剝奪好多癌症病人得到治療的機會」。他表示國藥進入香港將帶來市場健康競爭,令病人受益,希望政府考慮有序引進已註冊國藥,如「呋喹替尼」2018年已獲國家藥監局批准在內地銷售,並進入內地醫保處方藥集,反映該藥在醫藥界的認受性及安全有效,可考慮批准以1張內地CPP優先引入。

  澳門准內地認證新藥註冊

  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表示,政府應進一步優化本港藥物註冊制度,包括考慮將兩張CPP減為一張,或仿效澳門修例容許只持有內地註冊認證的新藥物在港註冊,以縮減註冊時間。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現時「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從入紙申請到獲得藥物,最快也需時三個月,甚至長達九個月,而藥物零售亦帶來額外費用。他批評根據現時機制,醫生需嘗試所有現有治療手段後,才能申請使用國藥,導致錯失最佳用藥時機。

  社區幹事李嘉恒說,解決國藥註冊問題仍是第一步,期望未來能資助更多病人受惠於「國藥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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