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外國記者會(FCC)新任主席Lee Williamson證實,FCC已引入新機制,日後發公開聲明須經律師審閱,確保不違法。被問及若有記者因《港區國安法》被捕FCC會否發聲明,他說不評論假設問題,但說「無論記者做了什麼,只要我們評估認為記者的新聞工作受阻,而我們的聲音可帶來改變,我們會發聲的」。
「倘新聞工作受阻而發聲可改變 會發聲」
根據Williamson所述新機制,有處理國安案件及國際媒體經驗的律師會先審閱聲明內容,並須經董事會四分之三同意才公布,發聲明指引會向會員公開。他周一發出的會員通訊提及,會員可向FCC職員要求在會所辦公室閱讀發聲明流程的文件,他提醒不能拍照或向外傳閱整份文件。據悉,FCC董事會過去無明文規定門檻。
稱新制加快流程 「會確保弄清才發」
Williamson指出,目前國際新聞機構亦有聘任律師就國安法提供法律意見,形容新機制並非要減慢程序或減少發聲明次數,反而是加快流程。他說,日後不排除在事件發生同日內發聲明,但提醒FCC「不是通訊社」,「我們不趕截稿,會在確保搞清事實後才發聲明」。他補充,除了發聲明,會提供培訓及與記協和區內其他外國記者會合作,FCC稍後也將發表會員新聞自由狀况的調查。
至於FCC過去大半年未曾就本港議題發表任何聲明,他無正面回應自己是否有不同看法,但說「我擔任主席第一日,我們就已經發聲明了」。FCC在5月30日發聲明,回應網媒HKFP在4月15日未能採訪政府國安教育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