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所谓《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鼓吹取消香港特区驻美国经济贸易办事处的特权豁免待遇甚至关闭办事处,粗暴干预香港事务。特区政府促请美方遵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务。
特区政府按「一国两制」原则与世界各地建立和维持经贸关系,包括根据《基本法》第156条及当地法律,在全球设立14个海外经贸办,作为特区驻当地的官方代表,其中包括在美国设立的三个经贸办。
香港驻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经贸办在驻地透过各种途径与当地政府、商界、智库及不同界别人士保持紧密联系,从而加强香港与美国在不同领域,包括贸易、投资、艺术和文化的交流。
以上三个经贸办会继续无畏无惧和不偏不倚地推广香港的独特优势、说好香港故事,并在必要时驳斥不实报道和澄清误解,冀在互惠互利原则下推动港美经贸关系发展和不同方面的合作。
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制定《香港国安法》乃为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及保持香港特区的繁荣和稳定。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