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政府上月宣布為建造業及運輸業輸入外勞,其中建造業配額上限1.2萬個。發展局長甯漢豪昨公布,建造業輸入外勞計劃下周一(17日)起接受申請,紮鐵、混凝土灌漿、搭棚工等29個技術工人工種,以及結構工程技術員、城市設計員、土地測量員等18個技術人員工種可輸入外勞,申請期至8月16日,局方會在兩個月內審批,預計首批外勞今年第四季即10月來港,建造業議會正改建元朗潭尾方艙醫院作「中央宿舍」,預計屆時可配合啟用。
不就每工種定配額 保彈性
甯漢豪稱,發展局早前成立特別委員會,成員包括熟悉建造業的僱主、勞工界代表及培訓機構,各方過去數周就外勞工種及工資中位數達共識,勞工界於過程中表示「一定的諒解」,訂下最終安排。她稱因工程不同階段有不同需要,為保留彈性,不會就每個工種訂立可輸入配額,具體配額會在收到申請後處理,但舉例紮鐵、混凝土灌漿工、搭棚及平水等,均是人手「非常短缺」工種。
據發展局資料,政府會每季接受申請,本月首輪申請後,第二輪申請期為10月1至31日,以後每年逢1、4、7及10月的首日接受申請。外勞合約最長兩年,僱主為外勞提供住宿所需款項可從工人同期工資扣除,上限10%或實際住宿費兩者中較小者為準。
29個技術工人工種均需最少3年經驗,當中以建造工作潛水員工資中位數最高,以每日9小時、每月21日工作計,月薪4.2萬元;最低為道路建造瀝青工,同樣工作時數月薪2.31萬元。
18個技術員工種需至少2至4年經驗不等,工資中位數最高為項目統籌員,每日8小時、每周6天工作,月薪4.18萬元;最低為助理地盤管工,每日9小時、每周6天工作,月薪2.5萬元。局方規定外勞工資須以月薪制支薪,另會優先考慮合約價值不少於10億元的公營工程合約項目申請。
勞方:工會「未必好滿意」 將監察是否跟條款
特別委員會勞工代表、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平稱,可輸入外勞工種主要按2月建造業議會公布的建造業人力預測報告而定,工會對要輸勞始終「未必好滿意」,委員會將定期開會檢視工種及中位數水平,工會將監察外勞來港後是否按條款聘用,保障本地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