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年7月香港体育馆一个演唱会在准备和进行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劳工处已完成职业安全及健康和雇员补偿方面的调查,并向处所占用人和雇主提出检控。
调查发现,处所占用人和雇主,即艺能工程有限公司、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和《雇员补偿条例》。违例事项包括没有为雇员提供安全作业装置和安全工作系统、没有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没有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等。
劳工处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根据有关条例向上述公司共提出15项检控,并已于本月17日向法庭申请传票。案件排期在3月27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首次聆讯。
劳工处表示,绝不容忍违法行为,定必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职安健和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