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谘詢公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谘詢展開至今已舉行近20場宣講會,對象包括外國領事、本地和外國商會、不同專業界别、社區人士、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絕大部分人均支持立法。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和鄧炳強今日出席民建聯舉辦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講解會後會見傳媒。鄧炳強表示,很多市民和商人都非常歡迎《基本法》第23條立法,因爲立法能爲他們提供安全的生活,保障他們安穩地做生意。
鄧炳強指,留意到近來一些外部勢力和一些已離港人士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刻意抹黑,他要作出反駁,以免市民對第23條有誤解。
就有人質疑香港已訂立《香港國安法》,爲何還需要第23條,并暗指香港的執法人員可以随意拘捕。鄧炳強指出,第23條立法有七個罪類,其中隻有兩個罪類包含在《香港國安法》内。爲消除國家安全風險缺口,必須就第23條立法。鄧炳強又指,任何拘捕都是嚴肅的事情,必須根據法律處理,不存在随意拘捕。
此外,就英國保安國務大臣說第23條會摧毀香港繁榮的要素,包括自由、機會和公平的法律。鄧炳強指出,有關說法是雙重标準和刻意抹黑,英國本身也有國家安全法律,香港拟訂第23條條文時也參考了英國相關法律。
鄧炳強也留意到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引述評論說,第23條立法中有些罪行針對傳媒。鄧炳強表示,立法隻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對所有人,特别是傳媒報道是有充分保障的。
至于有指第23條具追溯力,鄧炳強反駁說,香港作爲普通法地區,一般訂立的法例均不具追溯力。
張國鈞表示,這星期每日都會繼續舉行交流會,向其他政團和不同界别人士講解谘詢文件。他呼籲市民在谘詢期完結前踴躍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