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沒有遵從通知提供資料罪成,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被駁回。 申請在高院處理,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即時駁回。 2021年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未有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支聯會成立以來職員及香港成員個人資料等,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後裁定罪成,判囚4.5個月。三人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至高院,上月遭駁回,三人須即時服刑。
支聯會鄒幸彤等三人就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 申終院上訴許可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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