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元朗站721事件,一名白衣男子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案情指42歲的鄧兆雄,案發當晚與一群白衣人,在元朗站非付費區,指向付費區內黑衣人,多次大聲叫對方走近。期間又同其他白衣人,包括使用藤條襲擊兩名男子,並衝入付費區追趕黑衣人,在月台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法官判刑指,被告完整參與暴動,過程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及認罪,扣減刑期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元朗站721事件 一名白衣男子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判囚4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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