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報道:加強濫收水費罰則的《2024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昨刊憲生效,訂明業主只可在水務署水費單發出及繳付後,才可向租戶收回水費,並提升濫收水費罰則,變為兩級制,首次定罪者可罰款1萬元,再度定罪罰款2.5萬元,被定罪者亦須向租戶付還超收金額。另亦賦權水務署,可要求相關者提供水費收據、付款紀錄等。 發展局稱,修訂條例旨在提升執法效能,加強阻嚇力,建議分間單位業主為租客安裝獨立水表。 文匯報報道:首批來自全球各地的59家創科企業,有意落戶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昨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表示,為促成香港穩步實現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願景,將撥款總計182億元提供支援。 園區首三座大樓將於今年底陸續落成,明年中或之後,陸續有創科企業進駐。其餘五座大樓,待有序轉移隔離設施後,盡快開始興建。
4月20日 報章要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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