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走塑」正實施,近日有意見質疑,環保署就超市範圍進食包裝壽司等,是否視作外賣,可照用膠杯、膠食物盒等,說法跟之前有變,當局作出解釋。 指若果在超市、百貨公司等,以零售為主的場所,賣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的食物,以便利顧客帶走,這種模式可視作外賣,可用膠杯、膠食物盒等,跟顧客在哪裡進食並無關係。 除非該店是按顧客落單,再即時預備食物,並設餐區堂食,那就跟餐廳無分別,須符合「走塑」要求。 美食廣場亦是一樣做法,除非有部分商戶賣預先包裝食物,以便利顧客帶離廣場,才會被視為外賣,可以不完全「走塑」。當局強調這些做法跟早前向零售業的簡介一緻。
【走塑】當局指超市等賣預先包裝即食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食物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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