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士司機自發打擊「白牌車」,暫時未有人被捕或起訴,有大律師指的士司機以「放蛇」為目的召車,加上身份有衝突,或未能成功起訴。 接連有的士司機「放蛇」打擊Uber。在Youtube一個有不少關於的士業界的平台上,就有多條「放蛇」片段,最新是在上周六。據了解,他們在不同地點上車,要求到香港教育大學,之後報警。 據悉交通總部近日向各總區發信,提醒人員接到這類投訴時要多問詳情,確保有足夠資源才到場處理;亦指毋須即場拘捕,但要記錄詳細資料以便跟進。據了解警方亦正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決定是否拘捕或起訴。 警方2017年「放蛇」,成功拘捕並起訴29名Uber司機。但有大律師指,今次由的士司機「放蛇」或未能符合控罪元素。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除了要證明Uber司機行程唯一目的為獲取報酬,亦要證明乘客的出發點。 大律師陸偉雄稱:「載客取酬的『客』字,根據英文原文是「Passenger」。若是蒐集證據人士,條例要求的元素或未必能符合到,會挑戰這些證人(的士司機)是競爭對手,獨立性在法庭給口供時,一定是被挑戰,人們會質疑證供的可信性或有誇張失實情況。」 有立法會議員指,政府一直未處理白牌車問題,導致衝突白熱化。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表示:「很多市民希望Uber合法化,令政府在打擊及決定政策方向上,一直有些猶豫不決。的士業界不要做這類工作、執法或查證等,應交由警方及執法部門跟進較適合。」 他建議向警方提供資料,不需要自行「放蛇」。
接連有的士司機自發打擊「白牌車」 大律師指身份有衝突等或未能成功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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