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案,其中一名被告被裁定欺詐罪成,下周五求情及判刑;另一外籍被告就脫罪。 被告梁永強及Leslie Harry Swann案發時為嘉科工程董事,同被控串謀欺詐及欺詐罪的交替控罪,指他們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通過測試或強力混凝土磚,代替原始樣本磚作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工程拓展署發放逾197萬元款項。 法官嚴舜儀裁決指,梁永強明知有責任向土拓署披露造假情況,但決定知情不報,裁定欺詐罪成。他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柙候判;至於外籍被告,法官接納他對事件毫不知情,裁定他罪脫。
港珠澳大橋造假案 其中一名被告欺詐罪成下周判刑外籍被告脫罪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