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因應《基本法》23條立法,列明所有公務員任何時候都應對危害國安活動保持警覺,而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為前提。 《公務員守則》更新版去年底先有「初版」,諮詢公務員約一個月,經過約半年,最終頒布最後版本,同樣都有22頁,稍為多了數段,並設有5頁「常見問題」。 一如「諮詢版」,更新版列明12項公務員及其他政府僱員必須恪守的基本信念,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盡忠職守、政治中立、效益為本等。 其中在維護國安方面,所有公務員任何時候都應對危害國安活動保持警覺,尤其高級公務員要準確了解國家政策、國際政治局勢。 盡忠職守上,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反對意見,絕不應令市民質疑特區政府,但內部討論時,就應敢於提出不同意見。就算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須避免令人誤會是官方立場,強調在互聯網的行為跟實際生活無異。 不過當局在「常見問題」中就列明,工會成員可就公務員薪酬福利表達意見。 政治中立方面,必須以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為前提,絕不能因為自己政見,選擇性拒絕、拖延或消極執行政府政策。不可以直接或間接組織及參與阻礙特區施政活動。 至於公務員是否仍享有《基本法》下,言論、集會及結社自由,當局就稱權利非絕對,而公務員行使時,亦要符合其身份所帶來的責任及要求。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所有層級的同事,都是政府提升治理水平、達到良政善治的關鍵,讓我們共同以盡忠竭誠、砥節奉公的精神,為市民、香港乃至國家謀福祉。」 她稱會分階段宣傳、解說及培訓,提升公務員對更新守則的認識。
《公務員守則》更新版 列明任何時候應對危害國安活動保持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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