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憲報公告,對羅冠聰等六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英國人士,施行多項限制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六人獲英國包庇,繼續鼓吹分裂國家。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首次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權,向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即不可租樓給他們或租用其物業等,亦禁止與他們合資企業或合夥。 另外,暫時罷免蒙兆達、蔡明達董事職位;本身是大律師的霍嘉誌,就暫時吊銷執業資格。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這六名指明潛逃者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活動,包括繼續鼓吹分裂國家、鼓吹顛覆中央政府,及繼續作出煽動意圖。這些措施是為了應對、打擊、阻嚇和防止這些潛逃行為,並希望促使這些被指明潛逃者自己拿出勇氣回港,面對、接受法律和司法程序。」 如果六人回港自首,沒旅遊證件如何處理?鄧炳強指,特區政府可發出臨時入境證明。 至於限制提供資金,包括網上眾籌或短片分享平台的資助等。 鄧炳強說:「我呼籲任何市民,應該避免與這些潛逃者有任何金錢、財務上的瓜葛,切勿與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有任何同流合污情況出現,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違反這些指明措施,最高可判囚七年。鄧炳強指會不時檢討,有需要會向其他潛逃者施加限制。
政府對六名潛逃英國者施行限制措施 鄧炳強批六人獲包庇續鼓吹分裂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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