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商場地盤去年發生兩死的致命工業事故,勞工處首次引用新修訂的《職安健條例》,向承建商等循公訴程序提出檢控,最重可判監禁。 兩名男工人去年九月在圓方商場的地下設施,更換冷氣系統喉管時吸入沼氣,事隔一日後才發現,最終死亡。 勞工處向承建商、分判商等相關人士提出共31項檢控,處方又指意外涉及極嚴重的職安健違法行為,決定引用去年四月修訂的《職安健條例》,循公訴程序提出部分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勞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振昇稱:「是釋出了一個很強烈的訊息,亦希望增加阻嚇力,令僱主、僱員、承辦商及處所佔用人,都會知在此種情況下,就是一個極嚴重個案,令大家都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工業傷亡權益會希望法庭最終判決,能反映社會期望,又提醒要減少工業傷亡數字,政府仍要多管齊下。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以職安教育為例,我們目前平安卡都只是七個半小時課堂,是否期待工友在完全沒有安全教育及意識下,上完一日堂就突飛猛進,亦牽涉到整個業界的文化,包括投標、分包、分判制度及效率行先,整個文化都要去改善。」 工程的大判及二判負責亦已被控誤殺,案件仍未審結。
【圓方致命事故】勞工處首引用職安健修訂條例 向承建商等循公訴程序提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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