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約九個月大男嬰2019年在油塘一個單位內昏迷,送院後不治。事隔五年後,男嬰父親被控虐兒罪提堂。 42歲被告蔣定邦,報稱警員,現已被停職,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 控罪指他在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在油塘油翠苑漾美閣一個單位內,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男嬰,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嬰,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裁判官認為案件非常嚴重,押後至8月7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律師及索取文件。被告獲准以兩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接觸證人等。 案發於2019年2月19日凌晨,一名男嬰在涉案單位內暈倒,送院搶救最終不治。警方同日拘捕男嬰父親。
約九個月大男嬰五年前住所內昏迷後不治 父親被控虐兒罪提堂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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