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地契續期安排的《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明天生效。 簡化安排後,每批適用地契在到期前六年,除非被列入「不予續期列表」,否則會自動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該土地每年估計的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業主亦毋須再簽署續期文件。 整個公告將會刊憲處理。 發展局稱明天刊憲的首份「續期公告」,涵蓋少於六年內到期的地契,376個地段全獲續期50年,當中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為主;67個位於港島。
簡化地契續期安排相關條例明生效 發展局:少於6年內到期地契全獲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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