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76份於2030年底前到期的地契,自動續期50年。業主毋須補地價,但要繳納地租。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生效,地政總署根據條例,刊登首份續期公告。首批續期的土地大部分位於九龍,有309個地段,當中又以油尖旺區為主,另外有67個位於香港島。涵蓋六年內到期的地契,今次沒有地契被拒絕續期。學校等244個特殊用途地段,就繼續按原有行政程序處理。 有關地契會自動延長50年,業權人毋須辦理任何手續,也不用補地價,但要繳納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 由於政府批出土地一般設有年期,並由地契約束,若擁有人或業主在到期前不續約,就要面臨收地。 以往是由業主自行與政府續期,就算可以續期,也曾引發按揭等不同問題。如今政府透過立法簡化續期安排,除非是有公眾利益考慮,例如嚴重違契而屢勸不改,否則一般均會續期。 經民聯商界(一)議員林健鋒說:「今次可以釋除這方面的疑慮,這可以給香港人、銀行信心,首先是造按揭,第二、投資。」 2047年6月前,有約2,400個地段的地契到期,到6月底更有約30萬份地契到期。下一份續期公告會在今年底刊登。 地產建設商會發聲明表示歡迎,認為條例有利維持物業市場及營商環境穩定。
首批376份2030年底前到期地契自動續期50年 業主毋須補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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