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第49天審訊,屠龍小隊成員之一的被告李家田繼續自辯,提到自己多次沒有跟從隊長黃振強的指示,包括2019年11月25日,黃振強相約成員晚上近午夜在荃灣會合,被告指當時在尖沙咀有事做,最後沒有應邀到場。 同年12月5日的會議,李家田亦稱自己沒有出席。到12月7日、即行動前一天,李家田指他們習慣在示威地點附近租住單位睡覺,當晚他亦沒有去,翌日發現其他成員被捕,感到驚訝。
【屠龍小隊案】被告李家田續自辯 提到自己多次無跟從隊長黃振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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