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涉嫌試圖欺騙政府「防疫抗疫基金」旅遊業津貼,涉及38萬元,串謀詐騙罪成,判監13至29個月。 案情指「防疫抗疫基金」第二輪撥款紓困措施推出「旅遊業支援計劃」,向旅行代理商及從業員提供現金津貼。 33歲被告吳卓然是註冊旅行代理商「愛‧酒店」董事,於2020年4月至5月期間,以親友訛稱為公司僱員,向政府申請津貼38萬元,試圖騙走津貼。案件共涉及十人,其中兩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無罪釋放。一人經審訊後脫罪。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案件涉及政府援助,多名被告參與串謀,並有使用虛假文件犯案,各人亦是從開始已存心欺騙公帑,共涉款38萬元,具有一定嚴重性和組織性。 法官又指各人並非旅遊業從業員,藉計劃試圖欺騙政府撥款,若成功,必然會衝擊政府撥款制度。 吳卓然是「愛.酒店」唯一負責人,在案中擔當主導角色,雖無證供顯示他有直接得益,但認為他必然有從中獲利,判處監禁17個月。另一被告吳浩然是其胞兄,負責聯絡其他被告參與計劃,角色同樣重要,被判監禁29月。 其餘被告雖然較為被動,但認為他們如果沒份參與,計劃亦無法實行,因此判囚13至14個月。
七人試圖騙取38萬抗疫基金旅遊業津貼 串謀詐騙罪成主謀判監1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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