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第55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繼續接受控方盤問。他供稱曾製作一張圖片涉及理大布防,以紅點標示見過警察的地點。 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曾叫他再加上黑色標記,寫上「手足」和「搵人跟」。他指「手足」是指示威者,但不知道「搵人跟」的意思,可以是示威者跟警察,也可以是兩者對調。 李家田又提到群組內曾提及理大暴動事件,他按字面理解是以槍對付警察,但他不知道屠龍小隊當時有槍,亦無印象看過群組有測試炸彈裝置的片段。
【屠龍小隊案】李家田指群組內曾提理大暴動事件 稱不知屠龍小隊當時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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