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據文件顯示,本省一法庭四月下令滿市間家醫院讓一名婦女繼續維持生命,以便她的丈夫有機會安排她回尼日利亞回家等死。
麥基爾大學保健(MUHC)中心今年稍早尋求許可,因認定這名四十二歲女性沒有機會恢復神經功能後,停止其所有治療,並為她提供臨終安寧療護。
她的丈夫反對這項改變,要求醫院讓他的妻子活得足夠長,以便在孩子學年結束時將她轉移到尼日利亞的家中。
高等法院法官盧卡絲(F. Lucas)站在丈夫一邊,認為醫院計劃的優勢並沒有超過這位被稱為「S女士」婦女在祖國去世的權利。
法官在聲明中寫道:「最終法院得出的結論是,護理計劃的有益效果並沒有超過S女士在她的國家生存、受到照顧以及最終去世的基本權利。」四月十八日的判決最近在網路上發布。「有鑑於本案的特殊情況,申請人的護理要求必須駁回。」
據法庭文件說,這位尼日利亞出生的律師於二0二一年帶著兩名孩子搬到滿市讀研究生,一直沒有健康問題,直到二0二三年七月突然生病倒在一醫院的急診室。延長心肺驟停需要急救復甦,並在很長一段時間後才恢復跳動。
她的丈夫從尼日利亞飛來陪伴她,辯稱他的妻子在本省沒有家人,不打算留在這裡,如果有選擇的話她會想返回尼日利亞。
原告(醫院和醫生)辯稱,遣返不符合病人的最大利益,可能會讓丈夫損失超過十五萬元,而且「與其同時有些人可能會爭辯說,另一名病人被剝奪醫院床位和護理,」據判決說。
他們表示他們的計劃是盡快取消維生治療並實施臨終安寧療護,這是減輕痛苦的最佳方案。
然而盧卡絲認為,醫院的計劃剝奪S女士返回祖國的能力,剝奪了她的自由、自主和尊嚴的權利。法官還發現,她的丈夫已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來完成轉移,同時確保上小學和高中的孩子們能夠完成其學年。
法官還指出,在移除生命維持系統方面似乎「沒有緊急情況」,並指出有鑑於其低意識狀態,該病人情況已穩定八個月,並且沒表現出任何真正的痛苦跡象。
根據法庭文件,轉移原定於六月廿八日進行,但傳媒週二未能聯繫到代表醫院和丈夫的律師,以回答是否轉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