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滿市兒童醫院(MCH)創傷中心呼籲人們保持警惕,聲稱在過去三個月裡已治療七名因騎電動滑闆車受傷的年輕患者。
麥基爾大學兒科和小兒外科系副教授弗莉狄蔓(D. Friedman) 表示:「過去五年在滿市兒童醫院創傷中心電動滑闆車造成的傷害個案中,事主大約有一半是十四歲以下的青少年。」
該醫院遺憾地表示,由於電動滑闆車和其他小型機動車輛的日益普及,預計急診室將看到更多的兒童。
據醫生們表示,他們看過各種涉及腦外傷、骨折、割傷和扭傷的病例。
今年六月底,一名騎電動滑闆車的十四歲男孩被車撞死,人們呼籲該地區的兒童更注意安全。
「如果要騎電動滑闆車,重要的是要了解所涉及的風險,了解道路規則,了解允許使用電動滑闆車的地方,並確保佩戴合適的頭盔並繫緊帶子,」兒童醫院創傷預防協調員法蘭布蘿(L. Fransblow)說。
對於電動滑闆車,本省的現行法規是:
• 強制佩戴頭盔
• 最低年齡為十四歲
• 最高速度每小時廿五公裏
• 禁止在時速限超過五十公裏/小時的道路
• 禁止在人行道上騎行
• 不可有乘客
• 禁止使用耳機或手機
• 禁止飲酒或吸毒後騎行
• 最大功率五百瓦
• 設備最大重量為卅六公斤
• 每個車輪上都有煞車
• 當設備有車把手煞車
• 車輪最小直徑為一百九十毫米(七點五吋)
• 前方和後方有燈和反光鏡
• 在自行車道上騎乘(除非另有說明)或在路邊騎行
• 遵守道路規則